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政策解讀

本市社保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發佈 2026年起 首次申領均制發第三代社保卡

日期:2025-11-20 08:13    來源:北京日報

分享:
列印
字號:        

  《〈北京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近日公佈,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本市不再制發第一、二代社會保障卡,首次申領人員均制發第三代社會保障卡。

  文件共有3章29條,主要明確本市社會保障卡申領人員範圍、申領渠道、業務辦理方式和時限、代辦業務範圍和方式、資訊查詢方式、新舊卡銜接等內容。

  本市第三代社會保障卡是第一、二代社會保障卡的升級版,在技術和安全方面做了優化升級,增加了國密演算法和非接觸功能。在保留原有就醫購藥、自助查詢等基本功能的基礎上,第三代社會保障卡還可作為身份憑證,憑卡辦理人力社保領域服務事項,同時還增加交通出行、公園年票、金融服務等功能。

  實施細則規定:個人領取社會保障卡後,可持卡到全市合作銀行服務網點、市政交通一卡通自營網點或者通過北京一卡通App充值後使用交通出行(即自費乘坐公交、地鐵等)功能。社會保障卡交通出行功能的使用範圍、時限及規則等,與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保持一致。

  個人領取社會保障卡後,符合條件的持卡人可到全市公園年票服務網點、發卡合作銀行服務網點購買公園游覽年票,持卡使用公園游覽(即自費購買公園游覽年票後游覽公園)功能。社會保障卡公園游覽功能的使用範圍、時限及規則等,與北京市公園游覽年票(實體卡年票)一致。

  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北京市政府的指導下,引入在本市服務網點較多的商業銀行合作開展社會保障卡業務,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由原來的300多家增加至近4000家。同時,增加社會保障卡即時制卡服務網點,持卡人可就近到發卡銀行服務網點辦理申領、補換業務。

  自2026年1月1日起,本市不再制發第一、二代社會保障卡,首次申領人員均制發第三代社會保障卡;已持第一、二代社會保障卡的人員如辦理補領或換領,也應通過線上渠道或至對應合作銀行服務網點換發第三代社會保障卡。換發第三代社會保障卡後,原第一、二代社會保障卡自持卡人啟用新卡時失效。如未換發或未啟用第三代社會保障卡,持卡人的原第一、二代社會保障卡不會停用且不設有效期,可繼續使用。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