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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實施辦理建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 (第二批)的通知》政策解讀

日期:2025-10-30 10:16    來源: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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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鞏固和拓展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政策成效,持續優化清單管理模式,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印發了《關於實施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第二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文件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按照自然資源部《關於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69號)要求,各地需持續探索和完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制度。2023年10月16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印發了《關於實施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的函》(京規自函〔2023〕2194號)。為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持續深化改革,回應企業擴大豁免範圍的訴求,在對第一批清單實施情況總結評估的基礎上,學習研究了上海、廈門、青島等兄弟城市的做法,進一步擴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適用範圍,研究制定第二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

  二、豁免清單(第一批)實施情況

  2024年豁免系統上線以來,截止到2025年9月底我市共形成222個案例,涉及城市更新、公共空間服務品質提升、施工暫設類,得到了企業群眾的充分認可,並榮獲2024年度北京市營商環境改革創新“最佳服務案例”。

  三、豁免清單(第二批)主要內容

  (一)拓寬適用範圍

  為進一步擴大改革紅利惠及面,推動規劃許可審批制度創新,結合實際需求與政策要求,本次新增的豁免情形共分為三大類。

  城市更新類:居住小區、學校、醫院、辦公園區、廠區等設置的門衛室、崗亭;學校自有用地範圍內的一層不改變建築結構的風雨連廊、陽光花房;自有用地範圍內,新建供水、供電、污水處理等配套設備用房。該類情形主要源於企業群眾的實際訴求,並借鑒兄弟省市的改革實踐經驗,補齊城市更新中的設施短板。

  公共空間服務品質提升類:明確將小型露天體育場地配套設置的廁所、更衣室納入豁免,主要為了落實自然資源部推進小型化、多樣化、貼近社區、方便群眾的足球場地設施建設相關政策文件要求,進一步完善公共空間服務功能,提升群眾使用體驗。

  施工暫設類:重點將首都功能核心區自有用地範圍內的施工暫設納入豁免,推動解決核心區建設項目中施工暫設審批的迫切需求。

  同時,為確保規範管理,所有豁免情形對應的限定條件、建設規模、建築高度、建設位置等要求,均已統一納入清單,實現“清單之外無特殊要求”。

  (二)規範相關管理要求

  規範施工暫設類項目管理,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對於《通知》施行後報備的施工暫設類項目,建設單位應在報備時承諾拆除期限並按期拆除(拆除時限不超過2年),確需延續的,應在承諾拆除期限屆滿前向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且延續期不超過6個月。對於《通知》施行前完成報備的施工暫設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通知》施行之日起2年內拆除,確需延續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向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且延續期不超過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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