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據是什麼?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高品質充分就業的決策部署,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2025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20號)相關要求,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在京就業創業,助力首都高品質發展。
二、文件出臺的任務目標是什麼?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高品質充分就業的部署要求,把促進青年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實舉措、更大力度、更優服務,着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確保就業局勢總體穩定。
三、文件主要內容是什麼?
從進一步支援用人單位穩崗拓崗、加大青年人才引進支援力度、優化高校畢業生參加招考(聘)條件、啟動實施實習見習計劃等9個方面發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
四、政策的創新特點是什麼?
一是進一步支援用人單位穩崗拓崗。擴大一次性擴崗補助範圍,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的社會組織,參照企業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穩定擴大國有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延續實施國有企業一次性增人增資政策,政策執行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是加大青年人才引進支援力度。聚焦人工智慧、積體電路、生物醫藥等新質生産力重點領域,加大科創型中小企業引進畢業生支援力度。成效突出或帶動就業效果顯著的大學生創業板在板企業,發起人或主要創始人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畢業生引進;核心成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聚焦解決青年住房難題,支援有條件的區,推出免費住宿、安居補貼等政策,減輕在京生活成本,吸引青年在京就業。
三是優化高校畢業生參加招考(聘)條件。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地方國有企業招錄(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崗位,應一併向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含畢業當年度)的高校畢業生開放,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對招錄(聘)對象有畢業時間要求的,應明確到畢業年度。畢業時間以本人畢(結)業證書落款年度為準(不含跨年結業轉畢業)。國家出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專有名詞解釋
一次性擴崗補助: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和社會組織,按招用1人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政策執行期至2025年12月31日,鋻於政策受益範圍人員應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原因,企業及社會組織提交申請期限延長至2026年4月30日。
六、涉及範圍
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
七、注意事項有哪些?
該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八、會簽單位職責是什麼?
人社部門要加強工作統籌協調,建立工作調度機制,落實各項就業幫扶政策措施,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教育部門要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配合相關部門落實落細各項促就業政策;國資部門要指導監管企業充分挖掘崗位資源,配合相關部門落實落細各項促就業政策;財政部門要統籌各類資金渠道,對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予以支援;組織部門要做好相關政策的解讀和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