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外籍學者“匯智”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外籍學者“匯智”項目管理辦法》)現已正式印發。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3年2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政治局第三次集體學習時提出“要構築國際基礎研究合作平臺”及“支援國內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組織同國際對接”,2024年7月18日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海外引進人才支援保障機制”。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中明確規定“外籍創新人才可以按照規定擔任本市重大科研項目主持人或者首席科學家”。為進一步提升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外籍學者“匯智”項目的資助效能,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研究制定了《外籍學者“匯智”項目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外籍學者“匯智”項目管理辦法》包括總則、項目推薦與立項、管理與監督、附則,共4章26條內容。
(一)總則
包括制定目的、項目定位、單位職責、組織方式、實施周期與資助強度、經費使用與管理等共6條。
(二)項目推薦與立項
包括實施單位、被推薦人條件、限項規定、鼓勵合作與交叉研究、推薦要求、專家審查、委員會審定與公示、資助決定告知、異議複審申請、簽訂任務書等共11條。
(三)管理與監督
包括項目實施、變更、驗收、科研誠信與監督等共7條。
(四)附則
包括解釋權、實施日期等共2條。
三、政策特點
(一)明確項目定位,完善管理機制
明確項目定位於支援具有外國國籍的優秀科學技術人員在京開展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工作,明確項目資助經費管理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京財科文〔2023〕2110號)相關規定執行,實行“包乾制+負面清單”管理。
(二)採用依託單位推薦的組織方式,完善工作程式
發揮依託單位主動引才的積極性,由依託單位組織推薦合適的申請人開展項目申請工作。圍繞外籍學者“匯智”項目的具體需求,規範了項目推薦與立項、管理與監督等工作程式。
(三)明確被推薦人基本條件,鼓勵開展合作和交叉研究
明確了被推薦人應當滿足工作合同或協議的持續時間應當覆蓋項目實施周期、畢業於全球排名前500名高校或國內外著名科研機構等條件。鼓勵被推薦人開展跨學科、跨領域合作與交叉研究,對於依託在京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交叉研究平臺和科教基礎設施開展科研合作的,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資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