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聯合發佈《關於2025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通告》,明確從2025年7月起,凡在本市參保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的月繳費基數上限為35811元,下限為7162元。
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可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之間選擇。其中,選擇上限的月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7162.2元,失業保險費358.11元,選擇下限的月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432.4元,失業保險費71.62元,上述個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月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584.92元。
此外,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因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産生的補差金額將在2025年10月處理生成,無需單位申報。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差額補繳的單位,不計徵滯納金。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因繳費基數調整的補差部分,個人在2025年10月—12月徵期內完成補收金額繳納的視為按時足額繳納,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