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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務局<關於申報2025年促進農産品市場(批發及零售市場)發展項目的通知>的補充通知》政策解讀

日期:2025-07-25 16:12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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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增強農村地區農産品市場(批發及零售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準,市商務局對《關於申報2025年促進農産品市場(批發及零售市場)發展項目的通知》(京商市建字〔2025〕1號)進行了補充,制定了本通知。

一、在原支援方向和內容基礎上,對農村地區農産品市場(批發及零售市場)進行以下方向和內容的資金支援。

(一)農産品檢疫檢測室設施改造、設備購置

重點支援農産品市場檢疫檢測室裝修改造;購置實驗臺、通風櫃、吊櫃、藥品櫃/試劑櫃、儀器臺等設施設備。

(二)檢疫檢測專業檢測設施設備

重點支援農産品市場購置快速檢測儀、膠體金讀卡儀等農殘/獸藥快速檢測設備;購置光譜檢測儀、色譜檢測儀等定量檢測設備;購置樣品濃縮儀、恒溫乾燥箱等樣品前處理設備。

(三)智慧化提升設施設備

重點支援購置電子秤、電子公示系統(顯示屏、後臺操作設備)、手持終端(PDA)等智慧化提升設施設備。

二、對農村地區農産品市場(批發及零售市場)僅購置食品安全設備的,可不受《關於申報2025年促進農産品市場(批發及零售市場)發展項目的通知》(京商市建字〔2025〕1號)中“新建項目的營業執照註冊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後,且已持續經營滿6個月;升級改造項目的升級改造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後,且改造後已持續經營滿3個月;零售市場蔬菜經營面積不少於申報區域(獨立建築空間)總經營面積的三分之一”條款限制。

諮詢電話:010-5557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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