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的意見》(國辦發〔2025〕27號)要求,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結合本市實際,市財政局、市教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落實免費學前教育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制定目的
《實施方案》旨在按照國務院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本市學前教育實際,制定本市落實學前免保育教育費具體措施,有效降低學前幼兒家庭教育成本,提高本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水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三、主要內容
(一)政策實施時間
自2025年秋季學期起執行新政。
(二)免保育教育費對象
免保育教育費對象為本市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兒童。減免費用為保育教育費(不含住宿費、代辦服務性收費等)。
(三)免保育教育費標準
1.公辦幼兒園:按照所在區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免除。
2.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照其與所在區教育部門約定的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免除。
3.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參照所在區教育部門核定的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準減免,高出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準的部分,幼兒園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
(四)財政補助分擔辦法
對於因免保育教育費導致幼兒園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部門對幼兒園給予補助,相關資金由中央、市級和區級財政共同承擔。各區負責統籌中央、市、區資金,保障幼兒園正常運轉。
(五)持續落實特殊群體資助政策
各區在落實國家統一實施的免保育教育費政策基礎上,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群體,繼續按本市學前教育資助政策規定做好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是細化實施方案。各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綜合考慮本區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生均實際收費水準等情況,分類細化財政補助標準,制定補助辦法。
二是明確監管責任。各區教育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做好宣傳解讀,暢通反映免保育教育費有關問題的渠道並公開監督方式,主動回應社會關切;要組織責任督學開展專項督導,規範辦園行為。
三是嚴格規範管理。各區要強化資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及時足額撥付補助資金,確保幼兒園正常運轉,嚴禁拖欠教師工資。各區教育部門要加強學前教育學籍管理,紮實做好教育事業統計、教育經費統計等工作,認真審核在園兒童人數等基礎數據,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不重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