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以及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等有關要求,為規範在本市範圍內開展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批准、實施、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等活動,提高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品質和實施效果,有效促進森林資源的培育、保護和利用,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印發了《北京市森林經營方案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一、《管理辦法》適用範圍是什麼?
《管理辦法》適用於在本市範圍內開展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批准、實施、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等活動。
二、森林經營方案的作用是什麼?
森林經營方案是森林經營主體在森林經營規劃指導下,依據森林資源現狀編制的森林培育、保護和利用以及生産順序的中長期規劃。森林經營方案是森林經營工作的核心,是科學經營森林、提升森林經營水準的重要基礎。市、區園林綠化部門應當將森林經營方案作為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審批林木採伐、審查作業設計、安排林業投資和項目、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等的重要依據。
三、森林經營方案由誰來編制?
編案單位按照性質、經營規模分為兩類。一是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其中國有林場應當以林場為單位獨立編案。二是區園林綠化部門應當統籌編制本區集體林森林經營方案,其中試點推進新型集體林場獨立編制森林經營方案。
四、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的程式有哪些?
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套裝程式括資料收集、外業調查、數據庫更新與資源數據統計、分析評價、文本編制、徵求意見、方案申報等。
五、森林經營方案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有哪些?
森林經營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森林資源與經營評價、經營目標、森林經營類型、森林培育、森林多功能利用、森林健康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方案編制應當符合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標準以及相關要求,以培育健康、穩定、優質、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為目標,堅持生態優先、分類經營,實施全周期、近自然森林經營,明確森林培育、保護和利用的任務和措施。
六、森林經營方案編製成果包括什麼?
森林經營方案編製成果包括方案文本、附表、附圖、附件和向量數據庫等。
七、森林經營方案成果如何申報?
(一)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森林經營方案由市園林綠化部門批准後實施。
(二)區級森林經營方案由市園林綠化部門審核同意後實施。
(三)新型集體林場等其他編案單位森林經營方案應當報送區園林綠化部門。區園林綠化部門可以組織專家對經營方案進行論證並提出意見後實施。
八、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期限是多少?
森林經營方案經理期一般為10年,方案實施滿5年,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編。簡明森林經營方案經理期一般為5年。
九、森林經營資料主要包括什麼?
森林經營資料內容主要包括森林經營方案成果、作業設計、年度實施情況、能力建設、監測成果、經營前後對比照片等。載體包括文字、圖表、數據、影像等。森林經營資料應當及時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