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依據是什麼?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北京市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戰略部署,聚焦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四區一陣地”定位,堅持“四個面向”,匯聚創新資源,激發創新活力,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産力,培育創新引領、協同發展的高精尖産業體系,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産業創新高地,制定本意見。
二、發展目標是什麼?
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雙輪驅動、互促共進,推動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培育一批硬核創新型企業,匯聚優質創新發展要素,打造一流創新産業生態,深度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到2027年,經開區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超2700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達到1200家,規上企業研發投入增長維持在8%以上,創新要素加快集聚,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創新鏈、産業鏈、人才鏈、資金鏈深度融合,科技創新對産業發展的引領性、帶動性、支撐性充分彰顯,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和産業創新高地,成為北京科技和産業創新的開路先鋒。
三、政策適用對象有哪些?
適用於在亦莊新城範圍內依法經營,無近三年重大行政處罰公示資訊和刑事犯罪記錄,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
四、兌現內容有什麼?
政策按照“加強原始創新佈局、激發創新主體活力、聚集創新發展要素、完善科技創新生態、深化開放協同創新”的主線實施14項重點行動和6項發展計劃。覆蓋核心技術攻關、重大專項配套、揭榜挂帥、未來産業、創新平臺、研發投入、梯度培育、空間載體、創新孵化、産業園區、平臺賦能等方面,給予企業研發費用增長獎勵、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獎勵、專精特新認定獎勵、科學技術獎專項獎勵等全生態全方位普惠支援。
五、如何申報?
政策相關申報要求將在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發佈,請關注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的申報通知(https://zcdx.kfqgw.beijing.gov.cn/#/notice)。
六、政策的有效期限是什麼?
本意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結束,相應政策兌現周期截止日期為2027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度未兌現但符合本意見支援條件的兌現事項納入2025年度兌現範圍;超出兌現周期的事項按照接續文件執行兌現工作。施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北京市相關政策調整的,按照國家或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