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4-11
  6. [發文字號] 京技管發〔2025〕4號
  7. [廢止日期] 2027-12-31
  8. [發佈日期] 2025-04-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5年 第27期(總第903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 打造高精尖産業主陣地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技管發〔2025〕4號

工委、管委會各機構,亦莊控股、亦莊國投:

現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 打造高精尖産業主陣地的若干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4月11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 打造高精尖産業主陣地的若干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戰略部署,聚焦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四區一陣地”定位,堅持“四個面向”,匯聚創新資源,激發創新活力,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産力,培育創新引領、協同發展的高精尖産業體系,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産業創新高地,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立足科技強國的宏偉目標,以服務國家戰略為根本,以首都發展為統領,落實市委市政府當好“四個先鋒”、打造“四個高地”要求,堅定實施高品質發展聚變提升戰略,堅持自主創新和開放創新相互促進,加強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深度融合,高標準建設“三城一區”主平臺,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成果轉化承載區、技術創新示範區,加快打造新質生産力典範區,有力支撐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二)發展目標。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雙輪驅動、互促共進,推動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培育一批硬核創新型企業,匯聚優質創新發展要素,打造一流創新産業生態,深度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到2027年,經開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超2700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達到1200家,規上企業研發投入增長維持在8%以上,創新要素加快集聚,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創新鏈、産業鏈、人才鏈、資金鏈深度融合,科技創新對産業發展的引領性、帶動性、支撐性充分彰顯,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和産業創新高地,成為北京科技和産業創新的開路先鋒。

二、強化原始創新佈局

(一)實施産業強基行動,佈局“白菜心”工程項目。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實施“白菜心”工程,聚力攻關核心技術,補齊産業短板弱項,提升産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準;支援重大技術成果落地轉化和先進工藝創新應用,推動技術産品化、産品産業化、産業規模化,填補國內空白領域。經認定,對“白菜心”工程項目給予研發投入最高50%的資金支援,支援金額最高為5000萬元;對産業發展帶動效應特別突出的“白菜心”工程項目,支援金額最高為1億元。(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資訊技術産業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機器人和智慧製造産業局、高端汽車和新能源産業局、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工作辦公室、北京市積體電路重大項目辦公室)

(二)實施科創接力行動,配套支援科技創新專項。圍繞北京市高精尖産業佈局,鼓勵企業申請國家、北京市財政資金支援項目,對申請成功的單位給予科技創新重大專項配套獎勵,支援打造具有技術競爭優勢的創新成果,增強産業創新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對承擔國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産業專項且符合經開區發展方向的,經認定,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1:1資金配套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宣傳文化部、資訊技術産業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機器人和智慧製造産業局、高端汽車和新能源産業局、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工作辦公室、北京市積體電路重大項目辦公室)

(三)實施主導産業強鏈行動,佈局揭榜挂帥項目。圍繞經開區産業鏈供應鏈提升需要,聚焦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醫藥和大健康、機器人和智慧製造、智慧網聯汽車等主導産業,佈局支援一批揭榜挂帥項目,通過政府搭臺、鏈主企業出題、創新主體答題、産業鏈驗證方式,引導産學研用協同攻關,強化市場導向的創新資源精準對接,推動産業鏈整體突破提升。對“揭榜挂帥”成功的單位,根據“里程碑”節點予以資金支援,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高於榜單規定的支援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宣傳文化部、資訊技術産業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機器人和智慧製造産業局、高端汽車和新能源産業局、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工作辦公室、北京市積體電路重大項目辦公室)

(四)實施未來産業瞭望行動,支援顛覆性技術創新。聚焦商業航太、量子通信、具身智慧、腦機介面、自動駕駛、6G通信、合成生物等未來産業領域實施瞭望行動,挖掘遴選一批具有前瞻性、引領性的早期創新項目。探索設立概念驗證基金,優先以“賽馬”方式,支援對早期創新項目進行原理驗證、原型製備與可行性測試、産品與場景體系驗證,評估技術可行性與商業化潛力,助力科創成果跨越“死亡之谷”。經認定,對入圍的創新項目,給予單個項目最高200萬元的資金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資訊技術産業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機器人和智慧製造産業局、高端汽車和新能源産業局、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工作辦公室、北京市積體電路重大項目辦公室)

三、激發創新主體活力

(五)實施創新成果獎勵計劃,強化科技産業創新激勵。支援建設完善科技創新重大基礎設施,爭取全國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創新平臺落地,對創新平臺、成果等予以資金獎勵,吸引各類創新資源在經開區集聚。對獲批的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産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援;對獲批的北京市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科技研發機構、工程研究中心,給予100萬元一次性支援。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主體,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支援;獲得北京市技術發明獎或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主體,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支援。支援企業申報國家級智慧製造標桿、領航級智慧工廠、世界經濟論壇“燈塔工廠”等稱號,對申報成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六)實施創新企業梯度培育計劃,構建多層次創新梯隊。分層分類培育壯大高能級創新主體,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發展格局。鼓勵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對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支援,對有效期滿再次申請並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支援。支援專精特新典型示範,對獲批或有效期滿通過復核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80萬元、30萬元支援;對獲批的北京市隱形冠軍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支援,對獲批的國家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給予一次性200萬元支援;單個企業不重復支援,晉級享受差額獎勵。(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七)實施研發投入激勵計劃,引導企業加大研發強度。持續引導企業面向長遠發展加大技術研發投入力度,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和內生動力,提高原始創新能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實現更可持續的高品質發展。對年度研發費用增長超過10%的企業,按照高出部分梯次給予支援。當年度研發費用增長介於10%至15%(含)之間時,按照高出部分的5%進行支援;若增長在15%至20%(含)之間,支援比例提升至10%;若增長超過20%,支援比例為15%。支援金額最高為300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八)實施科技服務業躍升計劃,構建一體化科技服務體系。圍繞經開區主導産業發展和未來産業佈局,引進培育一批優質科技服務業機構,匯聚優質科技服務資源,推動科技創新全鏈條發展、科技成果高效率轉化,提升科技服務業發展水準。支援圍繞製造業發展,加快推進兩業融合發展,積極引進研發設計、檢驗檢測等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加快發展科技諮詢、金融賦能、産業融通等科技服務,強化産業化能力支撐。支援圍繞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發展概念驗證、中試孵化、轉移交易、孵化加速、應用示範企業孵化、技術推廣、知識産權等服務,強化創新成果落地保障。支援引進一批學會、協會、産業聯盟組織,推動各類創新資源在經開區集聚,營造科技創新良好氛圍。(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四、聚集創新發展要素

(九)實施中小企業“春筍”行動,強化空間載體支援。鼓勵孵化器、科技園區等各類産業載體圍繞中小企業發展特點,分層次予以空間載體支援,配套提供成果轉化、資金對接、企業孵化、産業融通等賦能服務,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助力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對符合經開區産業方向、創新能力強、發展效益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人數少於100人以及超過100人(含100人)的,經認定,按照最高1.5元/平方米/天,總面積分別不超過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最長連續3年支援;租金低於1.5元/平方米/天或承租面積少於最高標準的,按照實際租金單價和承租面積計算。(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十)實施科技孵化器創建行動,提升科創企業孵化能力。打造高品質孵化器,加快建設一批以龍頭企業為引領的領航級孵化器,積極引導科技孵化企業向專業化、精準化、國際化方向發展,優化科技創新資源配置,貫通科技成果轉化鏈條,激發創新創業活力。鼓勵園區為孵化器進行空間建設支援,積極孵化科技型企業。對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3年最高累計3000萬元運營支援。鼓勵孵化器提升專業孵化能力,積極申報國家、市級孵化器。建立孵化器考核評價和退出機制,設立專項資金,每年投入1000萬元,對運營成效顯著的一批孵化器給予資金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十一)實施創新沃土培育行動,建設高品質産業園區。聚焦提升産業園區承載能力與科技創新服務水準,推動創建一批承載能力強、集聚效應好、運營水準高、服務品質優的産業園區。支援園區引進培育創新型企業,提高孵化培育、會議會展、財稅諮詢等服務能力,提供服務優質、配套完善的産業空間,提升科技成果轉化及産業化承載能力。建立産業園區考核評價機制,按照園區産業承載能力、招商引資服務能力、創新生態構建能力、營商環境等進行綜合評價,對表現優秀的園區授予“營商環境示範園區”“招商先鋒園區”等稱號。支援産業園區連結全市資源,加強人才服務,對經管委會認定的産業園區,園區運營單位為園區內企業免費開通跨區域通勤班車的,每家每年給予運營成本50%,最高200萬元的資金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十二)實施亦城人才引育行動,打造全球創新人才集聚高地。以高水準人才高地建設為先導,加大人才培育和引進力度,持續壯大人才隊伍。創新實施舉薦認定和自主認定人才,支援重點用人主體自主開展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識別和挖掘技術極客,提供落戶、住房、醫療、子女入學等方面政策保障,實施人才貢獻專項獎勵,吸引高精尖人才匯聚。支援産業人才在經開區創新創業,強化租賃空間、風險資本、孵化加速等創新創業支援,降低初創企業成本。支援大學生在經開區就業,給予應屆畢業生“求職7日免費住宿—實習3月免費短租—就業3年優惠長租”的階梯式安居支援。重點圍繞生物醫藥、積體電路等産業發展,支援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建設産教融合基地,創新校企合作模式,培養高水準工程師和高技能應用人才。(責任單位:組織人事部、社會事業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十三)實施金融增效行動,推動科技産業金融一體化發展。創新財政資金支援方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推動資金鏈與創新鏈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國家和市級自然科學基金,加強基礎研究,強化早期科技創新項目支援。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設立20億元科技創新專項基金,撬動社會資本投入,打造引導基金、千億股權、萬億債權多層級融資支援體系,培育專注科技創新的耐心資本,引導基金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引導銀行強化科技創新信貸支援,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發“專精特新貸”産品,實施企業貸款貼息政策。鼓勵保險機構創新科技保險産品,支援商業航太、新能源貨車等領域專精特新企業購買科技保險險種。積極支援企業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等,推動中小企業快速成長。(責任單位:財政國資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商務金融局)

五、完善科技創新生態

(十四)實施産學研協同行動,構建協同創新體系。發揮科研院所科技創新能力,強化企業産業創新主體地位,鼓勵企業牽頭建設産業聯合實驗室,強化企業和科研院所協同聯動,暢通科研成果産業化落地渠道,推動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深度融合。加強與三大科學城、其他國家級經開區、高新區、産業園區等合作,鼓勵以“聯合創新中心”模式推動跨區域協同創新,支援跨區域建設運營産業園區、融合創新平臺等,推動創新人才交流、創新資源流動和科技項目合作,深化區域經濟和科技一體化發展。(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十五)實施知識産權護航行動,完善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體系。進一步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加強知識産權法治保障,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設立知識産權保護分中心,建設專業知識産權服務隊伍,強化知識産權諮詢、維權預警等專業服務。設立專利預審“綠色通道”,助力企業知識産權創新發展。支援企業開展專利佈局,促進專利轉化運用,鼓勵高價值、強競爭力的專利市場化、産業化、國際化;提升知識産權金融服務能力,支援企業利用知識産權融資,持續保障知識産權價值實現。(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十六)實施標準引領行動,構建完善標準體系。發揮標準化在助力高技術創新、促進高水準開放、支撐高品質發展等方面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支援開展標準化工作,推動構建完善標準體系。支援圍繞經開區産業佈局,研究制定一批産業亟需標準,重點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醫藥與大健康、智慧網聯汽車、機器人與智慧製造以及未來産業領域標準突破。鼓勵標準化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標準培訓宣貫、推廣應用等活動。落實首都標準化戰略,支援各單位創制先進標準、開展標準化示範試點活動、提升標準國際化水準,對獲得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的單位給予1:1配套資金支援。(責任單位:商務金融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十七)實施平臺賦能行動,強化共性支撐能力。鼓勵各類平臺加強産業共性技術源頭供給和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提升産業發展支撐能力。對支撐經開區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的平臺項目,按照固定資産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援。建設一批技術研發轉化、性能工藝改進、工藝放大熟化、産品型式試驗、産品性能測試等中試平臺,鼓勵發展一批專業化産業支撐平臺,重點支援建設生物醫藥CRO/CDMO平臺、商業航太共性技術研發平臺、機器人通用控制平臺、晶片測試驗證平臺等關鍵亟需平臺。支援企業創建首都科技條件平臺,對成功獲批首都科技條件平臺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支援。鼓勵企業購買專業技術服務,根據不同産業類別,給予産業專項創新服務券支援;對享受首都科技創新券的企業,按創新券使用額度給予1:1配套支援。(責任單位:宣傳文化部、資訊技術産業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機器人和智慧製造産業局、高端汽車和新能源産業局、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工作辦公室、北京市積體電路重大項目辦公室、經濟發展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十八)實施全域場景開放行動,強化創新産品應用推廣。支援以技術創新和融合應用為依託的應用場景建設,推動人工智慧、自動駕駛、機器人、新能源、新材料等新技術、新産品在經開區全域應用,重點建設全域人工智慧之城、自動駕駛城市級試驗平臺以及全景賦能的具身智慧機器人創新生態集群,帶動一批具有較強示範作用的應用場景落地。引導企業開展新業態、新模式、新産品、新服務、新技術示範應用,推動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重點新材料首批次、關鍵軟體首版次、積體電路首流片、信創首方案等落地應用,形成産業示範效應。加快推進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為科技創新産品拓寬應用市場、拓展應用場景,助力科創産品産業化、規模化應用。(責任單位:營商環境建設局、宣傳文化部、資訊技術産業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機器人和智慧製造産業局、高端汽車和新能源産業局、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工作辦公室、北京市積體電路重大項目辦公室)

六、深化開放協同創新

(十九)實施區域創新協同計劃,打造創新共同體。強化京津冀産業鏈上下游協作分工,圍繞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新一代資訊技術應用創新、積體電路、商業航太等産業領域,建設一批協同創新共同體,推動區域內科技創新資源共建共用,提升融合發展水準。圍繞亦莊新城建設,強化與大興、通州産業協同,探索區域合作新模式,支援跨區域建設運營産業園區、創新平臺等,共繪科技創新發展藍圖。加強與其他國家級經開區、高新區、産業園區等合作,構建區域創新合作網路,推動創新人才交流、創新資源流動和科技項目合作,深化區域經濟和科技一體化發展,推動統一大市場構建。(責任單位:經濟發展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二十)實施國際創新合作計劃,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雙輪驅動,全方位加強國際科技創新合作,積極主動融入全球科技創新體系。加快國際合作園區建設,加大國際一流創新機構和人才引進力度,鼓勵企業在全球智力密集地區設立離岸創新中心。支援舉辦全球性大會、論壇、賽事、展會等活動,搭建高層次科技創新交流平臺。支援建設企業出海公共服務平臺,推動技術、産品和服務出海貿易。鼓勵區內企業參與國際性展覽展會活動,加強國際品牌宣傳,提升“亦莊品牌”影響力。(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商務金融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經開區工委科技創新發展工作委員會的組織領導作用,完善部門分工合作與常態對接機制,加大對重大科技事項組織統籌,協調推進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建設,保證政策落地落實,讓企業更有獲得感。

(二)完善評價制度。加強政策實施評估,建立創新政策協調審查機制,動態跟蹤分析政策落實情況,將評價結果作為科技創新政策延續、修訂、完善或廢止的重要依據,加快建立經開區科技創新政策反饋修復機制。

(三)加強創新宣傳。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做好科技創新政策解讀,宣傳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創新人物和企業,培育宣傳企業家精神和具有亦莊特色的創新文化,不斷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

八、附則

(一)本意見適用於在亦莊新城範圍內依法經營的各類主體,無近3年重大行政處罰公示資訊和刑事犯罪記錄,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

(二)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同時符合經開區其他政策規定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援,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二、三、四、七條款不得同時享受。國家、北京市制定實施相關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

(三)本意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結束,相應政策兌現周期截止日期為2027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度未兌現但符合本意見支援條件的兌現事項納入2025年度兌現範圍;超出兌現周期的事項按照接續文件執行兌現工作。施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北京市相關政策調整的,按照國家或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加快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打造高精尖産業主陣地的若干意見》(京技管〔2024〕125號)、《關於進一步促進專精特新、高新技術企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發〔2023〕32號)同時廢止。

(四)本意見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科技和産業促進局承擔。

分享: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