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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 關於《做好2024年度全市蔬菜生産補貼工作的函》的政策解讀

日期:2025-05-26 15:18    來源: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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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據

根據《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財政局印發〈關於促進設施農業綠色高效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京政農發〔2020〕157號),為提高種植主體積極性,穩定全市蔬菜生産面積,支援蔬菜産業健康有序發展,制定《關於做好2024年度全市蔬菜生産補貼工作的函》。

二、補貼範圍

2024年度內本市域內開展的蔬菜生産,以實際生産的佔地面積進行核算,包括三類:一是露地蔬菜生産;二是設施蔬菜生産;三是工廠化生産和智慧連棟溫室蔬菜生産。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補貼,發生“大棚房”問題的;播種定植後不收穫及由此産生銷售等輿情的;本年度內檢出禁限用農藥或發生重大農産品品質安全事件的;發生嚴重安全生産問題的。

三、補貼標準

市級蔬菜生産補貼標準為每年600元/畝。已經通過2024年耕地地力補貼申報審核的地塊,不再享受2024年度蔬菜生産補貼。

四、補貼對象

蔬菜生産支援補貼堅持補貼對象自願申報原則,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申報補貼的主體包括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各類蔬菜生産經營主體。

二是生産的蔬菜應納入統計部門蔬菜生産統計範圍、且上市銷售流通為目的。

三是正常進行蔬菜生産,不發生撂荒和設施閒置現象的。

四是同一地塊、設施或工廠化蔬菜生産廠房,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市級蔬菜生産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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