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根據《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財政局印發〈關於促進設施農業綠色高效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京政農發〔2020〕157號),為提高種植主體積極性,穩定全市蔬菜生産面積,支援蔬菜産業健康有序發展,制定《關於做好2024年度全市蔬菜生産補貼工作的函》。
二、補貼範圍
2024年度內本市域內開展的蔬菜生産,以實際生産的佔地面積進行核算,包括三類:一是露地蔬菜生産;二是設施蔬菜生産;三是工廠化生産和智慧連棟溫室蔬菜生産。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補貼,發生“大棚房”問題的;播種定植後不收穫及由此産生銷售等輿情的;本年度內檢出禁限用農藥或發生重大農産品品質安全事件的;發生嚴重安全生産問題的。
三、補貼標準
市級蔬菜生産補貼標準為每年600元/畝。已經通過2024年耕地地力補貼申報審核的地塊,不再享受2024年度蔬菜生産補貼。
四、補貼對象
蔬菜生産支援補貼堅持補貼對象自願申報原則,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申報補貼的主體包括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各類蔬菜生産經營主體。
二是生産的蔬菜應納入統計部門蔬菜生産統計範圍、且上市銷售流通為目的。
三是正常進行蔬菜生産,不發生撂荒和設施閒置現象的。
四是同一地塊、設施或工廠化蔬菜生産廠房,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市級蔬菜生産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