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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完善中藥配方顆粒醫保報銷政策的通知》(京醫保發〔2025〕2號)

日期:2025-02-08 11:09    來源: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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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與目標

  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文件精神,支援加強中藥配方顆粒臨床規範管理,推動中藥配方顆粒形成合理的價格水準,引導産業健康發展,滿足參保群眾中醫臨床用藥需求。

  二、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對具有中藥配方顆粒國家藥品標準的200個中藥配方顆粒品種制定醫保支付標準,規定

  參保患者使用價格不高於支付標準的藥品,患者和醫保基金以實際銷售價格為基礎,按政策規定分擔費用;患者使用價格高於支付標準的藥品,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擔(一至六級革命傷殘軍人除外),醫保支付標準以內部分由患者和醫保基金按政策規定分擔。二是從資訊系統保障、強化數據治理、加強監管等方面對各級醫保部門、定點醫療機構提出相關工作要求。

  三、涉及範圍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及定點醫療機構。

  四、執行時間

  本政策自2025年2月28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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