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清理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動態清理有關要求,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級文件制定、修改、廢止情況,市市場監管局對市市場監管局制發的或牽頭制發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進行了集中清理,併發布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廢止部分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知》。
二、文件清理重點
存在上位法已經修改、管理方式發生變化、工作機制需要調整等情形或已經不適應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的情形。
三、文件清理結果
市市場監管局發佈《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廢止部分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知》,同時形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廢止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決定廢止5件行政規範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