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12-31
  6. [發文字號] 京市監發〔2024〕9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01-0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5年 第10期(總第886期)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廢止部分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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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監發〔2024〕99號

市藥監局、市市場監管執法總隊,各區市場監管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行政審批局、綜合執法局,房山區燕山市場監管分局,市局機場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各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動態清理有關要求,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級文件制定、修改、廢止情況,市市場監管局對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集中清理,決定對5件行政規範性文件予以廢止(詳見附件)。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廢止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廢止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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