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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務局關於申報2025年促進生活服務業發展項目的通知》政策解讀

日期:2025-03-19 17:29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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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推動生活服務業優化存量、提質升級,促進北京便民商業設施高品質發展,市商務局發佈實施《關於申報2025年促進生活服務業發展項目的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一、政策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在京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項目申報單位資金支付及發票開具時間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後,審定實際投資額不低於核定計劃投資總額(符合支援方向的合同投資總額)的70%且超過20萬元(改造提升農村小店支援方向除外);

  3.申報之日前3年內獲得過中央財政資金支援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援的門店不得重復申報;

  4.同一申報單位、同一內容只能申報一個支援方向,且同一方向申報門店數量不超過5個(改造提升農村小店支援方向除外);

  5.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援:列入《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範圍的;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納入商務局信用資訊核查黑名單,存在“較重不良信用記錄”的;近三年內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産事故、火災事故或拒絕整改風險隱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受到監管和執法部門處罰的;經審議其他不予支援的。

  二、支援方向、條件和標準

  共兩大類9個支援方向,具體內容如下:

  (一)支援餐飲業發展

  主要包括:支援餐飲企業在京開設品牌首店,餐飲+文旅體博融合發展,餐飲門店升級改造,老字號餐飲企業新建或升級改造門店,新建、擴建或升級改造中央廚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等5個方向。

  支援條件:新建門店的營業執照註冊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後,且已持續經營滿6個月;升級改造門店的營業執照註冊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不含)前,改造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後,且改造後持續經營滿3個月。

  支援標準:對門店裝修、硬體設備購置投資按不超過核定實際投資額的50%給予支援,單個門店支援上限50萬元。同一企業有多個門店符合條件的,支援上限200萬元。

  (二)支援超市、便利店、農村小店發展

  主要包括:支援連鎖超市升級改造直營門店,連鎖生鮮超市企業升級改造門店,連鎖便利店+文旅體博融合發展,改造提升農村小店等4個方向。

  支援條件:申報主體為連鎖企業,申報農村小店項目的可為商貿流通企業,升級改造的門店營業執照註冊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升級改造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後,且改造後持續經營滿3個月。

  支援標準:對門店裝修、硬體設備購置的投資按不超過核定實際投資額的50%給予支援,單個門店支援上限50萬元。同一企業(品牌)有多個門店符合條件的,支援上限100萬元。農村小店按面積分檔給予支援。

  三、申報流程

  自通知發佈之日起,項目申報單位應根據隸屬關係將申報材料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申報。上述單位做好項目初審,於2025年6月30日、8月31日前分批匯總上報市商務局。

  諮詢電話:餐飲 010-55579417;連鎖超市、便利店、農村小店 010-55579589;生鮮超市 010-5557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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