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和出臺背景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76號)精神,在保障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基本生活的同時,支援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切實兜牢失業保障底線。
二、人員範圍
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是指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而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失業人員。
三、支付標準
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費,其中符合條件的按參保地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費標準的部分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四、經辦流程
(一)申請。
1.申請條件。按規定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費的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可申請領取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
2.申請時間。按照先繳後補的模式,符合條件的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於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次月15日以後提出申請。
3.申請方式。一是線上申請。通過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北京人社”微信公眾號、“北京人社”APP等網際網路經辦平臺申請。二是線下申請。到本人失業保險金申請地經辦機構申請。提出申請時,需對本人失業保險金領取年月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月進行核實確認。
(二)發放。
審核通過的,經辦機構於審核通過的次月將失業保險基金承擔的費用一次性發放至本人第三代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尚未辦理第三代社會保障卡的,發放至本人失業保險金代發銀行賬戶。
五、執行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執行至2039年12月31日。
六、其他需要説明的
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以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國務院關於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中規定的新法定退休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