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本通知的背景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國家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策部署,做好工作銜接,對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管理、“零就業家庭”認定文件規定的適用年齡範圍進行調整。
二、本市納入轉移就業管理的農村勞動力,年齡範圍有何調整?
由“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調整為“法定勞動年齡內”。
三、本市農村“零就業家庭”認定的年齡範圍有何調整?
由“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調整為“法定勞動年齡內”。
四、注意事項有哪些?
通知的相關工作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五、專有名稱解釋
調整後,本市農村勞動力,是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已經就業或目前無業正在尋找工作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