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是什麼?
根據《智慧汽車創新發展戰略》、《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産業發展規劃》等政策文件規定,結合經開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出臺的目的是什麼?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促進智慧網聯汽車産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政策》旨在進一步深度踐行車路雲一體化中國方案,全面推進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慧網聯汽車協同發展,加快打造自動駕駛全産業鏈新業態,構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智慧網聯汽車産業高地。
三、政策適用對象有哪些?
本政策適用對象為從事智慧網聯汽車相關領域(自動駕駛、智慧化零部件、汽車晶片等)研發、生産和服務,且近3年無重大行政處罰記錄和刑事犯罪記錄,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各類主體。
四、政策中“第五條打造自動駕駛場景生態示範區”測試里程如如何審定?
本政策條款由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工作辦公室負責落實,申請支援的企業需將測試車輛接入示範區統一雲控平臺,測試里程以示範區雲控平臺導出的相關自動駕駛測試數據為準。
五、如何申報?
本政策原則上每年兌現一次。根據具體工作安排,除第七條實施關鍵技術及産品攻關“揭榜挂帥”政策以發佈榜單時間為準外,其餘支援政策相關申報要求將在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發佈,請關注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的申報通知(https://zcdx.kfqgw.beijing.gov.cn/#/notice)。
六、政策的有效期限是什麼?
本政策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至2027年底結束。施行期間如遇國家和北京市、經開區相關政策調整,本辦法同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