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糧食領域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2024版》的修訂背景是什麼?
答: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簡稱糧食安全保障法)於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為健全完善本市糧食領域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制度,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為,需要相應修訂裁量權基準。二是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的實施意見》(京依法行政辦發〔2023〕4號)要求,法律、法規、規章頒佈、修改,要及時新增或者調整行政裁量權基準。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有關工作規定和要求,市糧食和儲備局依據糧食安全保障法,結合本市實際,修訂了《北京市糧食領域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
二、《北京市糧食領域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2024版》的制定依據有哪些?
答:1.《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七號)。
2.《糧食流通管理條例》(2021年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40號第三次修訂)。
3.《糧油倉儲管理辦法》(2009年12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號)。
4.《國有糧油倉儲物流設施保護辦法》(2016年6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40號)。
5.《糧食品質安全監管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號)。
6.《北京市儲備糧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2號)。
7.法規規章授權制定的管理制度、部門“三定”以及監管職責分工的規定等。
三、《北京市糧食領域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2024版》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結合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在深化落實行政檢查單制度基礎上,梳理匯總33項行政處罰職權對應的行政檢查事項,形成《北京市糧食領域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2024版》,確保行政檢查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的要求。《北京市糧食領域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2024版》以表格形式體現,涵蓋檢查事項、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標準、檢查頻次等要素,明確各項檢查的具體標準。
四、修訂情況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