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和經開區工作要求,經開區生態環境建設局依據《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及相關文件,結合本區實際情況,生態環境建設局牽頭組織開展了《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修訂工作,進一步提升《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一、修訂的必要性
為健全完善經開區突發環境事件防範應對體制、機制,進一步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使其與新修訂的《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總預(2022年修訂)》《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更有效銜接,開展《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9年修訂)》的修訂工作勢在必行。
二、修訂的總體思路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訂的總體思路是全面、系統、科學、實用的,通過整合現有應急資源、完善體制機制、優化應急處置流程、強化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等措施,切實提升《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新修訂《預案》(8章37節)對比2019版《預案》(7章30節),新增加“預案管理”1章,在總節數上,刪除1節,增加8節,完善30節。
(一)建立健全了本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與2019版《預案》對比:從縱向上,由原來的區、企業兩級增加為區、街道(鎮)、企業三級,增加了街道(鎮)編制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或與其他種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合併編制;從橫向上,要求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參與程度比較高的部門,編制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部門預案。
(二)健全完善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
日常狀態下組建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區協調小組),負責開展全區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應急準備與處置工作,成員單位包括17個相關委辦局。在區應急指揮體系下,新修訂《預案》要求街道(鎮)明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工作機構及人員。
(三)調整更新了指揮主體及成員單位職責
根據《經開區突發事件總體預案》(2022版)《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3版),新修訂《預案》調整了不同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處置主體。區級負責一般及以下突發環境事件指揮處置;市級部門負責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指揮處置。根據部門“三定”方案,更新完善了各成員單位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範和應急職責。
(四)引入“原生事件”概念,確定區臨時應急指揮部啟動的條件
新修訂《預案》以“原生事件+事件級別”判定突發環境事件的主責部門。由原生事件(如自然災害、事故災難以及其他類型事件)引起的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由原生事件主責部門牽頭成立相應指揮部,負責統一調度、協調、應對和處置事件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區生態環境局按照該專項指揮部工作組設置編組,配合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解決了2019版《預案》中,以“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為主要目標或次要目標”判定主責或配合部門時操作性不強的問題。
(五)建立了科學的事件分級響應機制
明確了分級響應主體及領導赴現場要求,突破創新了各級響應的啟動條件。不再與事件等級劃分標準完全對應,而是以事件等級標準作為重要參考,充分考慮應急資源與能力狀況後,實行分級管控。
(六)進一步完善了恢復與重建的工作要求
在事故調查上,新增了損害核查索賠要求;在總結評估上,新增了一般及較大事件總結評估的要求。新增了獎勵處罰內容。
(七)繪製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示意圖
從事件發生到處置結束,劃分了事件接報核查、區級先期處置、成立指揮部、現場處置、應急終止、善後處置、調查評估、總結評估等階段。另外,明確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階段任務,標明瞭兩級響應的主體及領導赴現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