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實施辦法》的背景是什麼?
為落實《北京市建築綠色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堅持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結合工作實際,公積金中心研究制定了《關於住房公積金支援北京市建築綠色發展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對個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或者超低能耗建築的給予上浮貸款額度支援。
二、購買哪些建築屬於支援範圍?
嚴格落實《條例》第四十五條關於引導與激勵措施的相關工作要求,對個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購買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及超低能耗建築給予支援,不區分首套房和二套房,不區分新建住房和存量住房,均納入支援範圍。
《實施辦法》發佈後,首先支援新建住房。存量住房實施時間為2024年10月1日,主要是實施建築綠色發展項目存量住房支援政策還需開展一些準備工作,將在完成相關準備工作後組織實施。
三、建築類型確定的依據是什麼?
綠色建築及其星級、裝配式建築及其裝配等級和超低能耗建築名單均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提供,公積金中心與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建立項目名單共用機制,確定借款申請人所購住房是否屬於《實施辦法》支援範圍。
對於借款人購買存量住房,但無法通過數據共用資訊確定住房建築等級情況的,由公積金中心委託有關機構按照相關政策標準進行評估認定,出具結果後,給予相應政策支援。
四、對於三種建築類型的具體支援措施是什麼?
(一)使用貸款購買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
對於申請貸款購買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築的借款人,可貸款額度分別上浮20萬元、30萬元。
例:甲某未婚,個人繳存額為1550元,繳存比例12%,繳存年限為11年4個月,購買首套房按原政策測算,30年可貸款額度為120萬元。《實施辦法》發佈後,若其所購住房為二星級綠色建築,則可貸款額度上浮至140萬元;若其所購住房為三星級綠色建築,則可貸款額度上浮至150萬元。
(二)使用貸款購買裝配式建築
對於申請貸款購買A(BJ)級、AA(BJ)級、AAA(BJ)級裝配式建築的借款人,可貸款額度分別上浮10萬元、20萬元、30萬元。
例:乙某未婚,個人繳存額為1100元,繳存比例12%,繳存年限為6年1個月,購買首套房按原政策測算,30年可貸款額度為70萬元。《實施辦法》發佈後,若其所購住房為A(BJ)級裝配式建築,則可貸款額度上浮至80萬元;若其所購住房為AA(BJ)級裝配式建築,則可貸款額度上浮至90萬元;若其所購住房為AAA(BJ)級裝配式建築,則可貸款額度上浮至100萬元。
(三)使用貸款購買超低能耗建築
對於申請貸款購買超低能耗建築的借款人,貸款額度上浮40萬元。
例:丙某未婚,個人繳存額為1300元,繳存比例12%,繳存年限為8年3個月,購買首套房按原政策測算,30年可貸款額度為90萬元。《實施辦法》發佈後,若其所購住房為超低能耗建築,則可貸款額度上浮至130萬元。
五、上浮金額可累加嗎?上浮後的貸款金額上限是多少?
在借款申請人還款能力充足的情況下,同時滿足多個適用條件的借款人可貸款額度上浮金額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萬元,上浮後的貸款金額上限為160萬元。
例1:甲某未婚,個人繳存額為1600元,繳存比例12%,繳存年限為9年2個月,購買首套房按原政策測算,30年可貸款額度為100萬元。《實施辦法》發佈後,若其所購住房既為二星級綠色建築,同時又是AA(BJ)級裝配式建築,則可貸款額度上浮40萬元,達到140萬元。
例2:乙某未婚,個人繳存額為1200元,繳存比例12%,繳存年限為7年1個月,購買首套房按原政策測算,30年可貸款額度為80萬元。《實施辦法》發佈後,若其所購住房既為三星級綠色建築,同時又是超低能耗建築,則可貸款額度上浮40萬元,達到120萬元。
六、《實施辦法》規定的支援政策是否與其他支援政策同時適用?
不可同時適用。對於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支援北京市建築綠色發展或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等多項政策的借款申請人,按最優惠的一項政策執行。
七、《實施辦法》何時開始正式施行?
本實施辦法自2024年6月27日起施行。自2024年6月27日(含)後受理的新建住房及自2024年10月1日(含)後受理的存量住房貸款申請,按調整後的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