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發〔2024〕220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北京市建築綠色發展條例》要求,適應本市房地産市場供求關係的新變化,順應人民群眾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更好支援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經第31次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對象
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購買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或者超低能耗建築的繳存職工。
二、政策措施
(一)綠色建築
1.對於申請貸款購買二星級綠色建築的借款人,可貸款額度上浮20萬元。
2.對於申請貸款購買三星級綠色建築的借款人,可貸款額度上浮30萬元。
(二)裝配式建築
1.對於申請貸款購買A(BJ)級裝配式建築的借款人,可貸款額度上浮10萬元。
2.對於申請貸款購買AA(BJ)級裝配式建築的借款人,可貸款額度上浮20萬元。
3.對於申請貸款購買AAA(BJ)級裝配式建築的借款人,可貸款額度上浮30萬元。
(三)超低能耗建築
對於申請貸款購買超低能耗建築的借款人,可貸款額度上浮40萬元。
(四)最高額度限定
同時滿足多個適用條件的借款人,上浮金額可累加,最多可上浮40萬元,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60萬元。
三、辦理流程
(一)借款人申請
借款人購買住房申請貸款時,在申請材料中補充提供購房合同中關於所購房屋屬於綠色建築(含星級)、裝配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表述資訊頁(照片),或其他可説明所購房屋屬於綠色建築(含星級)、裝配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的資訊(照片)。
(二)公積金中心審核
1.借款人提出申請後,公積金中心審定核實建築類型、等級及星級資訊,給予相應政策支援。
2.借款人購買存量住房的,由公積金中心委託有關機構進行評估認定,並給予相應政策支援。評估認定所需時間不計入貸款審核時限。
四、其他要求
1.對於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支援北京市建築綠色發展或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等多項政策的借款申請人,按最優惠的一項政策執行。
2.本實施辦法自2024年6月27日起施行,其中新建住房自辦法施行之日起執行,存量住房自2024年10月1日起執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