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發展支援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科技金融辦法》)已正式印發。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中關村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建設方案(2024-2027年)》《北京市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等文件精神,促進科技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金融支援創新體系,打造全國領先的“科技—産業—金融”良性迴圈發展生態,有力支撐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和創新高地建設,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研究制定《科技金融辦法》。
二、對象範圍
本辦法支援對象為登記、註冊在中關村示範區範圍內開展、服務科技創新活動的企業及金融服務機構等創新主體。登記、註冊在北京市其他區域,促進、服務中關村示範區發展的創新主體參照執行。
三、修訂考慮
2022年6月印發實施的《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發展支援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京科發〔2022〕6號),在支援科技金融改革和推進中關村先行先試方面開展了一些探索,初步形成了創業投資、科技信貸和資本市場協同推進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隨着近年來國際國內金融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北京市科技金融面臨創業投資下滑等問題,需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加強“逆周期”調節。為此,對科技金融資金辦法進行修訂。一是建立以創業投資為核心的科技金融政策支援體系,圍繞募投管退增補政策點,與政府引導基金等其他支援措施形成合力,加快提升北京市創業投資總量。二是補充項目組織支援方式,更好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本次修訂增加了“前協議加後補助”的支援方式,加強項目頂層策劃和任務目標設計,並根據任務完成情況給予資金支援,強化突出增量的政策結果導向。
四、主要內容
修訂後的《科技金融辦法》共五章18條,包括總則、支援內容及申報條件、項目組織管理、績效管理與監督、附則。其中支援內容包括:引導新設立基金落地、引導投資機構加大投資力度、支援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支援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平臺(基地)建設、支援開展股債聯動等業務創新5個政策點。主要內容如下:
(一)引導新設立基金落地
支援投資機構在北京市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鼓勵投資機構積極募集長期資金,圍繞高精尖産業或未來産業開展直接股權投資。對基金已實繳到位,且對科技型企業開展實際投資的,分檔給予投資機構一次性落地資金支援。
(二)引導投資機構加大投資力度
支援投資機構聚焦高精尖産業或未來産業開展直接股權投資。對投資成效較好的,按照投資機構對北京市科技型企業年度新增投資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援。
(三)支援企業在新三板掛牌
支援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或調層,給予企業資金支援,用於企業研發投入,助推企業創新合規發展,加快實現資本市場上市。
(四)支援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平臺(基地)建設
支援境內證券交易機構等在北京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平臺(基地),為企業提供掛牌、上市、發債等專業化服務,對綜合服務效果較好的給予資金支援。
(五)支援開展股債聯動等業務創新
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投資機構規範合作,鼓勵聯合北京區域性股權市場認股權綜合服務平臺,為北京市科技型企業提供“貸款+外部直投”“認股權貸款”等新型業務,對開展股債聯動等業務成效較好的銀行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給予資金支援。積極構建多元科技金融服務體系,研究探索建立科技型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