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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檢查裁量基準〉〈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強制裁量基準〉的通知》(京醫保發〔2024〕10號)

日期:2024-07-26 21:39    來源: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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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據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和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京依法行政辦發〔2023〕4號)要求,規範實施醫療保障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為,提升行政執法質效,制定《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檢查裁量基準〉〈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強制裁量基準〉的通知》。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規範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為。

  三、涉及範圍

  用人單位、定點醫藥機構、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參保人員、醫療救助人員等。

  四、主要內容

  《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檢查裁量基準》在深化落實行政檢查單制度基礎上,進一步梳理匯總行政檢查事項的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標準、檢查頻次等。《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強制裁量基準》進一步細化明確了實施行政強制的種類(方式)、依據、條件、程式、時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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