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醫藥管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4-07-26
  5. [成文日期] 2024-07-10
  6. [發文字號] 京醫保發〔2024〕1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7-2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33期(總第861期)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檢查裁量基準》《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強制裁量基準》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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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醫保發〔2024〕10號

各區醫療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和《北京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京依法行政辦發〔2023〕4號)要求,規範實施醫療保障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為,提升行政執法質效,市醫保局制定了《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檢查裁量基準》《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強制裁量基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

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檢查裁量基準

附件2

北京市醫療保障行政強制裁量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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