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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文物部門行政許可裁量權基準》的政策解讀

日期:2024-07-22 19:49    來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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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文件精神和本市相關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本市文物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的品質和效能,北京市文物局對照職權清單,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北京市文物部門行政許可裁量權基準》。

  二、主要內容

  依據法律、法規、規章、部門“三定”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京政辦發〔2022〕24號)》中《北京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內容,細化了19個行政許可事項的設定依據、實施機關、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式、承諾時限、中介服務、收費情況、受理標準、年檢、年報、撤回、撤銷、登出、數量限制、許可證件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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