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已印發《關於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幫助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解決居家養老困難,預防和減少居家養老安全風險。根據該方案,到2025年底,特殊困難老年人周探訪率原則上要達到100%,每週探訪關愛應不少於1次。
據了解,《實施方案》將探訪關愛對象分為獨居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重殘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並要求對獨居、空巢、留守老人中的“老老人”進行重點摸排。此外,各區還可以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特殊困難老年人分類,重點納入易發生居家安全風險且家庭照料確有困難的老年人。
《實施方案》要求,各區應結合實際,在老年人或其家庭成員自願的前提下,以滿足實際需求為導向,着力解決老年人居家養老困難或者幫助化解安全風險。對無子女且無共同居住生活人員的特殊困難老年人,由各區民政部門指導街道(鄉鎮)聯繫村(居)民委員會明確探訪關愛第一聯繫人。對有子女的特殊困難老年人,應將其子女列為探訪關愛第一聯繫人,並督促其子女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承擔老年人日常照護第一責任。
根據《實施方案》,市民政局將依託本市養老服務管理資訊系統,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資訊數據庫。通過與各級民政、衛生健康、醫保、殘聯等部門數據共用,不斷提升特殊困難老年人共用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各區民政部門要指導街道(鄉鎮)統籌協調轄區內探訪關愛服務力量,為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探訪關愛服務。
據了解,該項服務主要內容包括探訪和關愛兩部分。探訪服務主要包括了解老年人家庭、健康、生活、安全、服務需求等方面的情況。關愛服務則包括對可能符合相關社會保障政策待遇條件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告知其依法申請,並視情況給予必要協助;對居住環境存在安全隱患的,提醒其及時消除隱患,併為其消除隱患提供幫助,最大限度減少意外發生;對有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居家適老化改造等服務需求的,幫助對接養老服務和醫療健康等服務資源。
根據《實施方案》,探訪關愛服務可採取電話探訪、線上探訪、入戶探訪和遠端監測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街道(鄉鎮)應根據特殊困難老年人的狀況合理確定服務頻次,到2024年底,每月探訪關愛應不少於1次,月探訪率達到100%;到2025年底,原則上每週探訪關愛應不少於1次,周探訪率達到100%。在極端惡劣天氣、傳統節假日等特殊時間節點,應適當增加探訪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