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修訂併發布了《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突發實驗動物事件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及依據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於2012年印發了《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突發實驗動物事件應急預案》。該預案實施以來,在突發實驗動物事件預防和處置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落實法律法規對實驗動物應急管理的最新要求,推進與北京市應急管理體系的有序銜接,結合實驗動物應急管理工作新形勢、新要求及我委法定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北京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等法規規定,對原應急預案開展了修訂工作。
二、主要修訂內容
此次修訂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明確了突發實驗動物事件定義,結合北京市應急管理相關要求,對應急處置全流程進行了修改完善,並強化了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應急管理主體責任。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突發實驗動物事件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共4章,包括總則、組織機構與職責、事件報告與處置、附則。修改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明確了突發實驗動物事件定義與適用範圍
突發實驗動物事件是指在實驗動物生産、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已經發生或潛在發生的重大動物疫情或其他生物安全事件。
本預案主要用於指導預防和應對發生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實驗動物事件。
(二)明確了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主體責任
明確了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是應對突發實驗動物事件的責任主體,主要職責包括建立本單位應急管理制度、實驗動物品質監測、事件報告與先期處置義務。
(三)完善了突發實驗動物事件報告流程
完善了報告時限與程式,新增了實驗動物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事件報告與處置流程圖。
當發現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立即報告所在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並報告市科學技術部門;涉及野生動物的,還應報告所在地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涉及從業人員因接觸實驗動物而疑似感染人畜共患傳染病的,還應報告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當發現疑似其他生物安全事件的,按照生物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報告相關管理部門,並報告市科學技術部門。
(四)完善了突發實驗動物事件處置措施
事發單位應根據事件性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對疑似重大動物疫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北京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執行。對其他突發實驗動物事件,由市科學技術部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估並指導事發單位進行科學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