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發〔2024〕4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條例》,有效預防、及時應對和控制突發實驗動物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建立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突發實驗動物事件長效應急管理機制,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研究修訂並形成了《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突發實驗動物事件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5月7日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突發實驗動物事件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應對和控制突發實驗動物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建立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突發實驗動物事件長效應急管理機制,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北京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等文件,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科學防治。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主要用於指導預防和應對發生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實驗動物事件。
突發實驗動物事件是指在實驗動物生産、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已經發生或潛在發生的重大動物疫情或其他生物安全事件。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實驗動物應急協調小組及其職責
成立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實驗動物應急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辦公室,負責處理突發實驗動物事件的具體工作。主要職責:
2.1.1強化應急值守,收集、分析、上報事件資訊。
2.1.2督促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做好先期處置和應急響應。
2.1.3組織專家提供技術指導。
2.1.4承擔交辦的其他實驗動物應急相關工作。
2.2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及其職責
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是應對突發實驗動物事件的責任主體,主要職責:
2.2.1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操作規程,明確責任人和資訊報告人,負責本單位的應急培訓和演練。
2.2.2定期對本單位實驗動物進行品質監測,排查可能影響實驗動物品質穩定與生物安全的風險隱患。
2.2.3本單位出現突發實驗動物事件時,應立即開展先期處置,並向相關管理部門和協調小組報告。
3.事件報告與處置
3.1事件報告
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是責任報告單位;其法定代表人是責任報告人。
3.1.1報告形式
電話、書面等有效形式進行報告。
3.1.2報告時限和程式
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發現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後,應當立即報告所在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並報告市科學技術部門;涉及野生動物的,還應報告所在地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涉及從業人員因接觸實驗動物而疑似感染人畜共患傳染病的,還應報告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
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發現疑似其他生物安全事件的,按照生物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報告相關管理部門,並報告市科學技術部門。
市科學技術部門在接到報告後,組織專家進行分析判斷,認定為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在1小時內向市重大動植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1.3報告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類別、性質、涉及單位的數量。
(3)疑似染疫實驗動物種類和數量、實驗動物來源及出售情況、同群動物數量、死亡數量、臨床症狀、診斷情況、人員感染情況。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5)報告的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繫方式。
3.2先期處置
事發單位應根據事件性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3處置措施
對疑似重大動物疫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北京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執行。
對其他突發實驗動物事件,由協調小組組織相關專家,對事件性質及影響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置的技術措施建議,指導事發單位進行科學處置。
4.附則
4.1本預案説明
在應對突發實驗動物事件過程中,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個人應參照本預案中對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職責規定,承擔相應的主體責任。
4.2預案管理
本預案根據突發實驗動物事件應急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
4.3預案實施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突發實驗動物事件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突發實驗動物事件應急預案》(京科發〔2012〕57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