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生活服務業提質增量,推動商業便民利民發展,在充分調研市場的基礎上,北京市商務局印發實施《關於申報2024年促進生活服務業發展項目的通知》。
一、政策起草依據
2021年6月,市委主要領導批示指出,生活服務業面向大眾,是城市基本功能,亦是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的重要方面,我們要從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角度,統籌推動生活性服務業企業轉型升級。2021年,商務部等部門先後出臺《關於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的意見》《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指南》,對便民網點建設作出部署;2023年7月印發《全面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的通知,明確提出優先配齊餐飲等基本保障類業態,着力發展“一店(便利店)、一早(早餐)、一菜(菜市場等)”等。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也提出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發展的工作任務。
二、主要內容
(一)支援方向和內容
共5個支援方向,具體內容如下:
1.連鎖企業新建直營連鎖門店
支援新建蔬菜零售網點(社區菜店、生鮮超市)、便利店(社區超市)、餐飲門店(含早餐店)、藥店等,支援內容包括店面裝修、硬體設備購置等。
2.新建或升級改造中央廚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支援企業新建或升級改造中央廚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科學合理統籌佈局,提高菜品品質,支援內容包括裝修、硬體設備購置等。
3.促進連鎖超市發展
(1)支援連鎖超市新建直營門店和開展農超對接建設。支援內容包括裝修、硬體設備購置等。
(2)支援連鎖超市採用數字化手段升級賣場,打造智慧商店。支援內容包括軟硬體設備購置等。
4.農村便民商業網點改造提升
支援大型電商、連鎖流通企業通過技術賦能、供應鏈整合、線上線下結合,向農村地區下沉渠道和服務,因地制宜促進農村地區便民商業網點改造提升。
5.促進社區菜市場轉型升級發展
支援新建或升級改造社區菜市場以及社區菜市場智慧化建設,支援內容包括場地裝修改造、設施更新、軟硬體設備購置(其中信息化設備包括智慧電子秤、顯示屏、監控、檢驗儀器、無線網路等和與設備功能相關或支撐設備運作的軟體)等。
(二)支援條件和標準
1.同一項目已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援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援的,不得重復申報;
2.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援:列入《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範圍的;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納入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存在“較重不良信用記錄”的;近三年內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産安全事故的;經審議其他不予支援的;
3.連鎖企業新建直營連鎖藥店、農村便民商業網點改造提升項目應用成本預算績效分析結果,以網點面積為依據分檔獎勵;
4.項目申報單位資金支付及發票開具時間在2023年1月1日至提交申報材料之日期間,且審定實際投資額不低於審定計劃投資總額(符合支援方向的合同投資總額)的70%;
5.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社區菜市場項目支援上限為150萬元,其他方向單個企業支援上限為300萬元;
6.為體現網點及設施已發揮效益,要求申請支援新建類資金的門店營業執照成立日期應在2023年1月1日(含)以後且截至申報之日已滿6個月;申請升級改造類資金的項目應在升級改造後重新經營滿3個月;連鎖企業新建直營連鎖門店項目主體應同時滿足增量發展的要求。
(三)申報流程
自通知發佈之日起,項目申報單位應根據隸屬關係將申報材料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申報。由上述初審單位做好項目初審,於2024年9月30日、11月30日前分批匯總上報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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