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措施》起草背景和目的是什麼?
近年來,北京市司法局高度重視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堅持高位統籌、全面構築、有序推進、狠抓落實,構建了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公共法律服務網路,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已基本建成,提前完成了《全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既定任務目標,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發揮了基礎性、保障性作用,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邁進高品質發展的新階段。
受城鄉二元結構等因素影響,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發展“不均衡、不充分”的問題依然存在。市司法局黨委對此高度重視,決定以黨委發文的形式出臺推進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的專項文件,作為加強黨對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全面領導的重要舉措和有力抓手,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實現區域均衡、行業均衡、資源均衡、質效均衡,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助力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體系效能。由市司法局黨委靠前指揮,組織相關部門着手起草《北京市司法局關於深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在徵求各相關業務部門、各區司法局以及法律顧問意見,以及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措施》先後三易其稿,經市司法局2024年第15次黨委會審議通過。
二、《措施》主要內容和特點是什麼?
《措施》目前設有四個版塊共21條,既制定了現有問題應對解決措施,又有推進各項工作均衡發展,需久久為功的長效舉措,其主要內容和特點如下:
一是正確把握黨建和業務的關係,全面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領域黨的領導。真正做到將黨建與業務相結合,根據公共法律服務各領域、各行業特點,在全面優化組織設置、全面凝聚思想共識、全面提升黨員比重三個方面提出了實操性強、標準明確的系列舉措,杜絕“浮在表面”“空喊口號”。
二是正確把握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的關係,提升公共法律服務統籌協調能力。進一步強調政府在公共法律服務中的主導作用,從探索服務供給新機制、增強工作合力、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開展品牌創建四個方面對市區兩級司法行政系統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職責提出了更細、更高的要求。同時,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與推廣,形成良性互動。
三是正確把握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和“均衡發展”的關係,夯實底線保障。《措施》堅持人民至上,強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兜牢該領域民生底線,以服務供給模式創新、加強管理制度建設等角度切入,對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臺、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村(居)法律顧問等領域不均衡問題逐個破解,補齊短板不足,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衡化、均等化。
四是正確把握資源配置和行業發展的關係,均衡法律服務資源配置。堅持實事求是,不盲目追求規模優勢,避免在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出現不良競爭。立足律師、公證、司法鑒定行業資源分佈不均衡、行業發展不均衡的具體表現,從轉變資源配置思路、優化服務供給、促進優勝劣汰等角度提出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