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落實《關於完善北京市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23〕25號)、《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建設工作方案》(京民養老發〔2023〕292號)有關要求,加強對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管理的效能評估,推動養老服務中心高品質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起草工作過程
經調研論證,結合本市養老行業實際,起草了《北京市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管理效能評估實施方案(試行)(徵求意見稿)》,經徵求各區民政部門及北京康養集團意見,並根據徵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形成《北京市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管理效能評估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評估實施方案》)。
三、主要內容
《評估實施方案》重點就總體要求、評估實施、評估結果應用等3個方面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了總體要求。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管理效能評估應堅持公開公正、專業科學、以評促建的基本原則,加快建設全面覆蓋的三級養老服務網路,為老年人就近就便精準提供綜合性、普惠性、專業化養老服務,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是明確了評估實施的內容。主要包括評估對象、評估主體及評估方式、評估時間、評估內容、評估等級、工作步驟等6個部分。
三是明確了評估結果的應用。評估結果作為遴選養老服務中心運營方的重要依據,並且通報養老服務中心所在街道(鄉鎮),並報市民政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