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後補的總體要求,北京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後補第一階段工作目標已經實現。因原工作方案將於2024年7月31日到期,為明確下一階段全市先打後補工作安排,制定了《北京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後補工作方案》。
二、目標任務:明確自2025核定年度起全市先打後補工作方案。
三、主要內容:包括適用對象、補助條件、核定周期、補助標準、工作程式、工作分工、附則。
四、涉及範圍:場址位於本市範圍內的養殖場、戶適用本方案。養殖場、戶的外埠基地、分場、分公司、子公司等,不適用本方案。
五、執行標準以及注意事項:本市先打後補標準按照連續全飼養周期和非連續全飼養周期兩種養殖類型分別進行測算,並適時調整。
(一)連續全周期飼養的養殖場戶,補助標準是:
1.商品豬:在一個完整核定周期內出欄的用於屠宰的豬,每頭補助3.59元。
2.種豬:具有《種畜禽生産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在一個完整核定周期內出欄的種豬每頭補助3.59元。
3.奶牛、種牛:在一個完整核定周期記憶體欄的奶牛、種牛每頭補助5.76元。
4.肉牛:在一個完整核定周期內出欄的用於屠宰的肉牛每頭補助9.60元。
5.羊:在一個完整核定周期內出欄的用於屠宰的羊每只補助5.08元。
6.肉禽:在一個完整核定周期內出欄的用於屠宰的肉禽每只補助0.15元。
7.種禽和蛋禽(孵化場除外):在一個完整核定周期內出欄的用於屠宰的家禽每只補助0.75元。
以上出欄數量以《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載明的數量為準,存欄數量由養殖場戶申報、鄉鎮初審、區級終審確定。
(二)非連續全周期飼養的養殖場戶,如分段式飼養、短期育肥飼養等,補助1針次疫苗費用,標準如下: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一個完整核定周期內累計出欄的用於屠宰的家禽每只補助0.15元。
2.口蹄疫:在一個完整核定周期內,出欄的豬每頭補助1.63元、羊每只補助0.96元,存欄的牛每頭補助1.92元。
3.小反芻獸疫:在一個完整核定周期內出欄的羊每只補助0.36元。
4.布魯氏菌病(羊):在一個完整核定周期內出欄的羊每只補助0.14元。
六、關鍵詞詮釋
(一)本方案中的“連續全周期飼養”指:從新生畜禽首次免疫接種至出欄屠宰或淘汰各飼養階段均在同一養殖場戶內飼養。具體如下:
1.商品豬:從仔豬開始飼養至出欄屠宰。
2.種豬:從仔豬開始飼養至作為種豬出欄銷售。
3.奶牛、種牛:從犢牛開始飼養至淘汰出欄。
4.肉牛:從犢牛開始飼養至出欄屠宰。
5.羊:從羔羊開始飼養至出欄屠宰。
6.肉禽:從雛禽開始飼養至出欄屠宰。
7.種禽和蛋禽:從雛禽開始飼養至出欄屠宰。
(二)補助核定周期指:
1.對於飼養周期較長的奶牛和種牛,以年為單位計算補助標準,每個核定年度存欄計補助,直至淘汰。
2.對於商品肉畜、肉禽、蛋禽、種禽等,飼養周期較短,以全飼養周期計算補助標準,以核定年度內累計出欄的屠宰檢疫動物數量計補助。
七、專用名詞解釋:本方案中的先打後補指養殖場戶自主採購強制免疫病種疫苗(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羊布魯氏菌病,根據情況適時調整),自行免疫接種,對於符合補助條件的,由財政資金對其疫苗費用給予一定的補助。
八、惠民利企舉措: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的通知》(農辦牧〔2020〕53號)精神,允許養殖場戶自主採購疫苗、自行開展免疫,免疫合格後申請財政直補。
九、創新特點:本市先打後補標準按照連續全飼養周期和非連續全飼養周期兩種養殖類型分別進行測算,更加符合不同養殖類型實際情況,政策適用範圍更加廣泛。
十、新舊政策差異
(一)擴大政策適用範圍:實施疫病種類由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2種擴大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羊布魯氏菌病4種;實施的養殖場戶範圍由規模場擴大到具備實施條件的所有養殖場、養殖戶。
(二)優化補助標準:按照連續全飼養周期和非連續全飼養周期兩種養殖類型分別進行測算。
(三)完善保障措施:各區做好對無法自主採購疫苗或自主接種疫苗,以及操作“牧運通”有困難的養殖戶的指導、培訓等服務保障工作,確保強制免疫全覆蓋;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好對暫不實行先打後補的養殖戶的強制免疫疫苗供應工作。
十一、熱點敏感問題口徑
(一)補助標準是怎麼確定的?
答:本市先打後補補助標準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不同養殖類型的生産特點、生産周期、免疫程式、疫苗品種、疫苗用量、疫苗價格等因素綜合測算形成,在徵求有關單位和養殖企業意見後,組織專家論證完善確定。
(二)養殖戶如不具備自行打疫苗的條件怎麼辦?
答:對暫時不具備實行先打後補條件的養殖戶,可繼續領用集中招採疫苗。
(三)本方案從什麼時間開始實施?
答:本方案自2025核定年度起實施。2024核定年度補助申請、審核及發放等工作按照《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後補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京政農發〔2021〕101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後補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京政農發〔2022〕64號)完成。
(四)養殖場、戶必須實行先打後補嗎?
答:備案規模場全部實行先打後補;備案規模場以外的養殖場戶原則上應儘量實行先打後補;暫時不具備實行先打後補條件的養殖戶,可繼續領用集中招採疫苗。
(五)哪些疫苗可以列入先打後補?
答:家畜、家禽接種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羊布魯氏菌病四種強制免疫病種疫苗實行先打後補,疫病和疫苗種類根據情況適時調整。
(六)《北京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承諾書》需要每年簽訂嗎?
答:養殖場、戶無論是否參加先打後補,均要在每年8月1日前簽署下一核定年度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