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老字號持續健康高品質發展,根據商務部等8部門《關於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的意見》,北京市商務局等9部門《進一步促進北京老字號創新發展的行動方案(2023-2025年)》,研究制定了《關於申報2024年老字號傳承發展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主要內容及相關説明
一是支援老字號門店建設。支援老字號新建或改造門店。鼓勵老字號發展新業態、新模式,營造新場景,升級門店形象。
二是支援老字號提升數字化水準。支援開展直播銷售等行銷模式創新。
三是支援老字號保護傳承。支援老字號博物館、品牌館、傳承人工作室、品牌展廳等新建或改造,鼓勵挖掘、宣傳、展示老字號文化、技藝。
四是支援老字號開展産品創新。支援老字號進行新産品及文創産品研發,形象包裝升級;支援老字號跨界合作,與其他品牌聯動開發蘊含傳統文化或時尚元素,滿足當代需求的産品。
五是老字號集合展示空間建設。鼓勵打造老字號集聚區,支援建設或升級改造老字號集合店。
以上支援方向,項目資金支援內容包括裝修改造、軟硬體設備購置升級等。
二、項目申報條件
1.在北京地區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商貿流通業經營、服務、管理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等單位;截至申報之日,新建門店類項目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成立時間應滿一年。改造類項目申報單位改造完成後開業運營的時限應滿3個月。
2.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北京老字號”的本市老字號企業。(老字號集聚區、集合展示空間建設項目的申報主體可為非老字號企業)。
3.申報項目能夠按計劃實施;支援資金支付及發票開具時間在2023年1月1日以後的實際投資額,審定實際投資總額且不低於審定計劃投資總額(符合支援方向的合同投資總額)的70%。
4.項目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援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援的不得重復申報。
5.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援:列入《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範圍的;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納入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受到“不予支援”信用懲戒的;近三年內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産安全事故的;經審議其他不予支援的。
三、項目申報流程
一是項目申報。自通知發佈之日起,項目申報單位根據隸屬關係將申報材料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
二是項目審核。按照隸屬關係,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項目填寫項目申報情況匯總表、項目初審情況匯總表報市商務局,需最晚於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最後一批項目匯總報市商務局。
四、《通知》執行時間
《通知》執行時間為自《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項目申報時間為自《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
諮詢電話:010-55579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