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關於徵集電子商務創新示範項目的通知》 政策解讀

日期:2024-06-20 10:01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分享:
列印
字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十四五”商務發展規劃》《2024年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清單》等文件精神,着力培育電子商務新業態新模式,擴大線上消費和服務有效供給,更好滿足居民便利性、品質性消費需求,市商務局制定出臺了《關於徵集電子商務創新示範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一、主要內容及相關説明

  (一)支援企業搭建線上行銷體系。支援企業入駐第三方電商平臺、搭建商城網站、建設APP或小程式,佈局電商業務。

  (二)支援企業數字化運營能力提升。支援企業開發軟體服務系統,通過數字化手段打通運營鏈路環節,實現線上線下、公域私域、運營流程一體化管理,實現降本增效。

  (三)支援企業數字化場景應用。支援企業發展直播電商、即時零售等新業態,鼓勵企業運用新興技術打造沉浸式、體驗式、互動式數字消費場景,提升消費者消費體驗。

  二、支援條件及標準

  1.提供商品或餐飲第三方交易服務的網際網路平臺,年均(項目建設期內自然年,下同)平臺交易額應不低於1億元;其他申報的商貿流通企業年均網路零售額應不低於1000萬元。

  2.支援資金支付、發票開具時間均在2023年1月1日(含)以後的軟硬體設備購置及升級改造、技術服務費用(不含支付佣金和行銷推廣費用)等投資。

  3.項目已完工(分階段實施的,應完成所申報階段的階段性目標)且運營時間達3個月(含)以上;審定實際投資總額不低於審定計劃投資總額(符合支援方向的本階段合同投資總額)的70%。

  三、項目申報流程

  一是項目申報。自通知發佈之日起,項目申報單位根據隸屬關係將申報材料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

  二是項目審核。按照隸屬關係,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項目填寫項目申報情況匯總表(附件3)、項目初審情況匯總表(附件4)報市商務局進行複審。第一批應於2024年7月30日前匯總上報;年中可每月滾動申報,最晚於2024年11月30日前匯總上報。

  四、《指南》執行時間

  《指南》執行時間為自《指南》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項目申報時間為自《指南》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諮詢電話:010-55579762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