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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開徵集2024年度鼓勵綠色智慧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參與企業的通知》政策解讀

日期:2024-05-15 17:12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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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商務部等14部門關於印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綠色消費、智慧消費為導向,鼓勵消費者購買綠色智慧家電、家居等商品,在全市範圍內發放綠色智慧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助力提升家庭生活品質,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公開徵集政策參與企業。

  二、徵集對象

  一是參與發放補貼企業,即在北京市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具備綠色智慧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發放核銷條件的實體和電子商務企業。

  二是參與疊加優惠金融機構,即有意願對購買電冰箱、洗衣機等26類商品的消費者在支付環節疊加優惠的金融機構。申報企業需根據市場化原則,與參與發放補貼企業開展合作,共同讓利消費者。

  三、申報截止時間

  2024年5月21日。

  四、參與發放補貼企業申報條件

  1.自營類企業,在京註冊且年主營業務銷售額500萬元以上,具有相應規模的家居建材零售企業、超市、家電零售企業、百貨及電子商務企業均可申報。平臺類企業,有入駐的在京註冊且年主營業務銷售額500萬元以上商戶的實體連鎖平臺類企業及電子商務企業均可申報。

  2.申報企業應銷售綠色智慧家電家居商品(見附件1),與政府按照2:3的比例共同承擔購新補貼資金。

  3.具備一定的銷售能力和銷售網路。

  4.具有穩定的線上平臺發放和核銷以舊換新補貼,具備與數字人民幣支付工具對接能力。

  5.具備完善的配送、安裝、調試、維修等售後服務體系及“送新拖舊”一站式服務能力。

  6.參與企業需聯合生産企業、回收企業開展以舊換新促銷活動,發放換舊補貼,對以指定舊家電換購節能家電的消費者給予優惠;鼓勵與我市規範回收企業、拆解企業合作,提供全鏈條服務。

  7.具有防範騙補、套補等行為的能力。

  8.企業近三年內在工商、稅務等方面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産安全事故。

  五、參與疊加優惠金融機構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需實現至少以一種方式提供金融支援:

  1.對數字人民幣支付方式,逐筆疊加優惠;

  2.對信用卡等支付方式,按滿減方式提供優惠;

  3.對符合消費貸款申請條件的消費者,提供利率優惠。

  六、參與要求

  有下列情形的企業,不支援參與綠色智慧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發放: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近三年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産安全事故的;經市商務局及相關單位審議其他不予支援的。參與企業應嚴格遵循合法、自願、公平、誠信原則,保證商品和服務品質,做好行銷宣傳,自覺抵制套利套現行為。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産安全事故,取消該企業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三年內不得參與相關政策申報。

  諮詢電話:010-5557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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