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消二字〔2024〕18號
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商務部等14部門關於印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綠色消費、智慧消費為導向,鼓勵消費者購買綠色智慧家電、家居等商品,在全市範圍內發放綠色智慧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助力提升家庭生活品質,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現公開徵集2024年度政策參與企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與發放補貼企業
(一)徵集對象
在北京市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具備綠色智慧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發放核銷條件的實體和電子商務企業。
(二)申報條件
1.自營類企業,在京註冊且年主營業務銷售額500萬元以上,具有相應規模的家居建材零售企業、超市、家電零售企業、百貨及電子商務企業均可申報。平臺類企業,有入駐的在京註冊且年主營業務銷售額500萬元以上商戶的實體連鎖平臺類企業及電子商務企業均可申報。
2.申報企業應銷售綠色智慧家電家居商品(見附件1),與政府按照2:3的比例共同承擔購新補貼資金。
3.具備一定的銷售能力和銷售網路。
4.具有穩定的線上平臺發放和核銷以舊換新補貼,具備與數字人民幣支付工具對接能力。
5.具備完善的配送、安裝、調試、維修等售後服務體系及“送新拖舊”一站式服務能力。
6.參與企業需聯合生産企業、回收企業開展以舊換新促銷活動,發放換舊補貼,對以指定舊家電換購節能家電的消費者給予優惠;鼓勵與我市規範回收企業、拆解企業合作,提供全鏈條服務。
7.具有防範騙補、套補等行為的能力。
8.企業近三年內在工商、稅務等方面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産安全事故。
(三)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按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單位公章(全套申報材料需掃描電子版一併提交)。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1.參與發放補貼企業申請表(見附件2)。
2.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企業簡介等相關材料;企業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財務報表。
3.自營類企業在京直營門店名錄(見附件3)及直營門店營業執照複印件。平臺類企業入駐的符合條件非自營商戶名錄(見附件4)及非自營商戶營業執照複印件。
4.企業2023年相關商品銷售統計表(見附件5);企業參與政策適用商品報備表(見附件6)。
5.企業參與發放補貼的實施方案;企業風險防控方案,包括線上線下防範“羊毛黨”“黃牛黨”惡意刷單或套現;企業股權關係證明、銷售額、稅收等支撐材料。
(四)資金結算
北京市鼓勵綠色智慧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由參與發放以舊換新補貼企業直接向符合條件的消費者兌現。參與發放補貼企業將産生的補貼訂單資訊報送市商務局委託的第三方核銷監督機構,市商務局依據核銷報告按補貼階段,向參與發放補貼企業撥付政府應承擔部分的財政資金,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進行統一清算。
二、參與疊加優惠金融機構
(一)徵集對象
有意願對購買26類商品的消費者在支付環節疊加優惠的金融機構。申報企業需根據市場化原則,與參與發放補貼企業開展合作,共同讓利消費者。
(二)支援方式
申報企業需實現至少以一種方式提供金融支援:
1.對數字人民幣支付方式,逐筆疊加優惠;
2.對信用卡等支付方式,按滿減方式提供優惠;
3.對符合消費貸款申請條件的消費者,提供利率優惠。
(三)申報材料
1.參與疊加優惠金融機構申請表(見附件7)。
2.參與鼓勵綠色智慧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疊加優惠方案。
三、申報流程
(一)企業申報
請於2024年5月21日前向市商務局提交申報材料,紙質版(兩份)郵寄至北京市商務局消費促進二處(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5號樓518室;電話:010-55579352),電子版發送至peiang@sw.beijing.gov.cn,逾期未送達不予受理。
(二)部門審核
市商務局對申報企業資料進行審核,並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評議組,綜合評議確定參與企業,將名單向社會公示。徵集的參與企業資格有效期與鼓勵綠色智慧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期一致。
四、參與要求
有下列情形的企業,不支援參與綠色智慧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發放: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近三年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産安全事故的;經市商務局及相關單位審議其他不予支援的。
參與企業應嚴格遵循合法、自願、公平、誠信原則,保證商品和服務品質,做好行銷宣傳,自覺抵制套利套現行為。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産安全事故,取消該企業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三年內不得參與相關政策申報。
- 附件1:鼓勵綠色智慧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適用商品類別
- 附件2:參與發放補貼企業申請表
- 附件3:自營類企業在京直營門店目錄
- 附件4:平臺類企業入駐符合條件的非自營商戶名錄
- 附件5:企業2023年相關商品銷售統計表
- 附件6:企業參與政策適用商品報備表
- 附件7:參與疊加優惠金融機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