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本市不動産登記行為,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修訂了《北京市不動産登記工作規範(試行)》,並印發了《北京市不動産登記工作規範》(以下簡稱《工作規範》),於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工作規範》起草的背景和基本情況
為貫徹實施《民法典》物權編有關不動産的規定和國家層面有關不動産登記政策,規範不動産登記行為,維護不動産交易安全,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充分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改革關於壓縮時限、簡化流程、精簡材料的工作要求;規範近幾年我市新增共有産權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登記工作,解決日常辦理不動産登記業務的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我們梳理了《民法典》中不動産登記相關條款,整理了近年來國家層面與市級層面出臺的相關政策,同時借鑒了上海、廣州等地的經驗做法。本規範新增了林權類登記等內容,修訂了繼承受遺贈的不動産登記內容、共有方式變更的登記事項等內容,規範了申請材料。
《工作規範》廣泛徵求了向中央單位、市級單位、區級單位、行業專家、行政相對人等五十余個部門意見,匯總完善並形成了最終稿,共計23章9萬餘字。
二、《工作規範》修訂的原則
一是依法依規原則。《工作規範》嚴格按照《民法典》《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確保各類登記程式充分融合,新舊制度之間有銜接。
二是結合實際原則。《工作規範》緊密結合了我市實際情況,對登記程式、申請主體、提交材料、審查要點等內容按照我市相關政策進行規範、增加和細化。同時注重吸納多年來實踐中總結的好的經驗做法,便於登記工作人員熟練掌握業務,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便民利民原則。為更好服務群眾,《工作規範》在國家規定基礎上,結合我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措施,壓縮業務辦理時限、精簡業務辦理材料、簡化業務辦理流程。
三、《工作規範》頒佈後企業群眾辦理不動産權證的變化和新提出的便民措施
《工作規範》頒佈後,更加有利於維護交易登記安全、保障物權穩定,明確登記程式。實現一個窗口辦理,精簡材料、簡化流程、壓縮時限、減少群眾負擔。
通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採用“網際網路+不動産登記”模式,為企業群眾提供“一網通辦”和“全程網辦”服務,切實提升企業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