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土地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3-01
  5. [成文日期] 2023-02-14
  6. [發文字號] ​京規自發〔2023〕35號
  7. [廢止日期] 2028-02-29
  8. [發佈日期] 2023-03-0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2期(總第830期)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不動産登記工作規範》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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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規自發〔2023〕35號

各分局、機關各處室、委屬各單位:

  為規範本市不動産登記行為,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修訂了《北京市不動産登記工作規範(試行)》。經2023年第1次委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將《北京市不動産登記工作規範》予以印發,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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