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昨天發佈關於禁止機動車佔用消防車通道的通告,要求所有單位和個人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範機動車停放,不得佔用消防車通道。
通告指出,消防車通道是火災發生時供消防車和其他救援車輛通行的道路,是搶救人民生命財産的“生命通道”。為保障“生命通道”暢通,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秩序,消防部門將對機動車佔用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開展治理。根據通告,建築物的管理使用單位,應依法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設置消防車通道標誌標識,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社區(村)、物業服務企業要強化巡查檢查,及時勸阻制止機動車佔用消防車通道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範機動車停放,不得佔用消防車通道。機動車駕駛人停車違法佔用消防車通道,經通知駛離後拒不改正的,消防救援機構有權依法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消防救援機構在執行滅火救援任務時,有權強制清拖佔用消防車通道的機動車。同時,任何單位和個每人平均有權舉報機動車佔用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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