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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30日前處置完成全市城鎮住宅漏雨問題

日期:2023-10-31 19:20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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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夏季,北京降雨量大,市民對住宅漏雨問題的反映強烈。為了解決好百姓的急難愁盼,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近日發佈《北京市城鎮住宅漏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在11月30日前,利用兩個月的時間治理城鎮住宅屋面、墻面和外窗發生的住宅漏雨問題。

  解決房屋漏雨問題,需要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多單位各盡其責。《方案》要求,建設單位要落實保修責任,對於屬於保修範圍的房屋漏雨問題,應及時維修。對於漏雨問題集中的小區,建設單位應採取增設報修電話、制定維修計劃、增加維修班組等措施,確保按時保質完成維修工作。同時,物業也要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及時對漏雨部位進行維修。超出物業服務合同維修範圍的,物業應及時申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維修。

  對於部隊和央産住宅漏雨問題,屬地街道(鄉鎮)和社區要提醒央産單位及時解決漏雨問題,必要時請市、區服務中央單位和駐京部隊工作職能部門向央産單位的上級部門反映。

  直管公房和公租房出現漏雨問題時,各區住建(房管)部門應要求各管房單位組織維修整治,對提出要求後仍未積極處理的,可函告其上級單位承擔維修責任。

  與此同時,屬地也應做好兜底救助工作,必要時可先行墊付維修費用;屬地民政部門應根據相關政策對城鎮“困難戶、五保戶”的住宅維修工作進行確認,其住宅漏雨維修費用由屬地政府協調解決。

  在明確各方責任的同時,《方案》還提出了具體的實施措施。

  “12345”熱線電話是市民反映漏雨問題的主要渠道,《方案》提出,各區應建立“12345”專項評估、派單、漏雨訴求工單辦理督查等機制,動態跟進全流程工作進展。

  此外,2023年8月,本市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房屋漏雨應急情況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確先施工搶險,再走公示、撥付資金程式。《方案》進一步明確,維修工程竣工後各區住建(房管)部門要及時對維修資金使用進行審核備案,對符合使用要求的項目要求一週內履行完相關手續,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在房屋漏雨應急情況下使用“大修金”的過程中,找不到適合的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是許多小區面臨的問題。《方案》提出,下一步,將由防水協會牽頭推選信譽優良企業參與住宅漏雨維修工作,並鼓勵企業提供公益服務,為住宅漏雨維修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撐和信譽保證。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表示,市級部門將對各區住宅漏雨整治工作中落實物業維修責任和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排名考核,對排名靠前的提出表揚表彰,對排名靠後的區將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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