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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完善建築工程施工準備函事項管理 助力保障建設項目高效推進

日期:2023-11-23 17:42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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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建築工程施工準備函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建築工程申辦施工準備函有關事項作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此舉將在現行政策制度基礎上,有效強化施工準備函政策制度的規範化管理和高效有序實施,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積極貫徹落實《北京市全面優化營商環境 助力企業高品質發展實施方案》,高效統籌發展和安全理念,主動提升住建領域優化營商環境6.0改革創新水準,更好的服務保障建設項目落地開工的又一項務實舉措。

  2020年4月28日,建築工程施工準備函政策制度在北京市頒佈的《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首次被提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積極貫徹落實《條例》,採取多種形式,持續加強政策宣傳、擴大受益範圍,並結合主題教育深入開展工作調研,在改革創新實踐路上不斷探索總結先進經驗,施工準備函政策取得了顯著成效。該政策有力支援了副中心綜合交通樞紐項目、京東方第6代新型半導體螢幕件生産線項目、房山區京西棚戶區改造安置房項目等一大批投資規模大、帶動能力強,涵蓋公共服務、民生保障和“專精特新”等重點工程項目的落地開工,受到項目建設單位和辦事群眾的普遍認可。

  此次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結合施工準備函政策三年運作實踐,認真總結經驗與不足,優化完善制度措施,並在充分聽取企業和相關市級行政主管部門、各區住建委意見的基礎上,聯合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印發《通知》,從政策制度的適用範圍、辦理要件和流程、品質安全管理,以及用地批准手續等九個方面,對施工準備函政策制度作出進一步細化明確和規範完善,助力保障建設項目高效推進。

  其中,針對適用範圍,《通知》明確“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單體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含)以上,或者群體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含)以上,且土方開挖作業量城六區及副中心155平方公里範圍內3萬立方米(含)以上、其他區域5萬立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項目,以及基坑深度在5米(含)以上且開挖土方作業量達10萬立方米(含)以上的市政建築工程項目,可依建設單位申請,對土方、護坡、降水工程(以下簡稱“土護降”工程)單獨辦理招投標和核發施工準備函”。

  針對項目申辦條件,《通知》明確,

  一是項目設計方案已基本穩定,並且已取得由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相關規劃設計方案審查確認文件。文件應包含項目四至範圍和用地性質、建築規模、建築高度、建築使用性質及地下工程初步建設指標或方案等;

  二是施工場地已基本具備施工條件,場地平整,地上物已全部拆除,無樹木或各類線桿。涉及古樹名木的,已取得園林綠化部門批准的工程建設避讓保護古樹名木措施手續;

  三是已基本完成地下管線勘探和物探、考古調查及地質勘查等工作,並取得相應報告;

  四是已基本完成“土護降”工程施工圖紙設計和土方開挖、地下水控制設計施工方案;

  五是前期立項、規劃等手續在辦理過程中進度滿足主體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要求。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須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手續。

  《通知》還對事中事後監管、檔案管理等事項作出進一步明確和規範,便於建設單位和施工許可審批部門在實踐工作中操作運用。

  下一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與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將對政策文件持續開展解讀,加強對涉及領域相關業務工作人員的專業化培訓,不斷提升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同時及時總結提煉政策實踐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常態化做好創新改革工作,為我市持續打造世界一流營商環境,高效服務保障首都高品質發展貢獻住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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