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更好利用存量空間資源促進高精尖産業發展,2021年5月市發展改革委出臺《關於加強騰退空間和低效樓宇改造利用促進高精尖産業發展的工作方案(試行)》(京發改規〔2021〕1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按照相關規定,目前《工作方案》已試行期滿。為加快建設具有首都特色的現代化産業體系,進一步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帶動作用,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騰退低效産業空間改造利用促進首都産業高品質發展,市發展改革委結合産業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對《工作方案》進行修訂完善,形成《關於加強騰退低效産業空間改造利用促進産業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方案》。
二、政策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基本原則、支援政策、工作流程、服務管理四部分。
(一)基本原則
遵循嚴格落實城市總體規劃、充分發揮市場主導作用、加強改革創新、堅持效果導向四個基本原則。
(二)支援政策
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對於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支援:
1.支援類型。包括低效樓宇、老舊廠房和片區統籌改造項目三類。
2.支援條件。改造項目需産權清晰、有明確産業定位及准入標準、建立運營管理機制。一是改造後引入的業態應為戰略性新興産業、高精尖産業、現代服務業,或屬於兩業融合、數實融合的重點領域。二是在建築本體改造時同步實施高水準的節能綠色化改造;具備條件的項目應增設可再生能源利用設施。三是要織補區域公共服務功能。
3.改造目標。一是引入區級以上且符合區域功能定位的重大産業項目和重點企業;項目交付後1年內,低效樓宇改造項目入駐率應不低於80%,老舊廠房改造項目入駐率應不低於70%。二是具備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件的項目,應有不少於全部屋面水準投影40%的面積安裝太陽能光伏,供暖可採用地源、再生水或空氣源熱泵等方式;項目改造後的綜合節能率達到15%以上。
4.支援方式和標準。分為投資補助和貸款貼息,二者可選其一。投資補助:低效樓宇改造項目按照固投總額10%安排補助資金;老舊廠房改造和配套基礎設施改造項目按照固投總額30%安排補助資金。貸款貼息:對於改造升級項目發生的銀行貸款,可以按照LPR(實際利率低於LPR的,按照實際利率)給予不超過2年的貼息支援。
5.原則上只支援在建項目或已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已完工項目不再予以支援。通過其他渠道獲得過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援的項目,不再予以支援。
(三)工作流程
1.項目申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由區發展改革委或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進行初審並徵求區政府或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意見後向市發展改革委申報。
2.審批與資金撥付。市發展改革委對申報項目按規定開展入庫評估,批復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後下達資金。
3.項目評價。項目交付後一年內,由區發展改革委或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組織開展綜合評價。
(四)服務管理
項目管理方面,項目單位對申報材料和資金使用負責;各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落實屬地責任,嚴把業態准入;市發展改革委加強對資金支援項目的監督檢查。
服務保障方面,包括支援綠色發展、強化協同支援、鼓勵政策創新和加強融資支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發展改革委將認真落實城市更新有關要求,會同各區加強騰退低效産業空間更新改造項目的謀劃和支援,特別是針對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等新的産業增長點,持續優化服務,積極探索産業主導推動片區綜合更新的新模式、新路徑,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騰退低效産業空間改造,加快在全市範圍內打造一批典型示範項目,為首都産業高品質發展提供高品質的空間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