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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2023年老字號傳承發展項目的通知》政策解讀

日期:2023-10-08 11:14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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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老字號持續健康高品質發展,根據商務部等8部門《關於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的意見》,北京市商務局等9部門《進一步促進北京老字號創新發展的行動方案(2023-2025年)》,研究制定了《關於申報2023年老字號傳承發展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通知》主要內容及相關説明

  聚焦引導老字號傳承和創新發展,明確四個支援方向,方向一促進老字號保護傳承,方向二、三引導老字號創新,方向四打支援打造老字號聚集展示平臺:

  一是支援老字號保護傳承。支援老字號門店、博物館、品牌館、傳承人工作室等新建或改造,鼓勵挖掘、宣傳、展示老字號文化、技藝。

  二是支援老字號提升數字化水準。支援開展直播銷售、快閃等行銷模式創新,包括直播場景化改造、直播軟硬體及相關信息化設備購置、快閃店搭建等。

  三是支援老字號創新發展。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打造旗艦店、概念店;支援工藝技術改造、新産品研發、與歷史資源、文化IP和新消費品牌等聯動開發更多蘊含傳統文化和時尚元素,滿足當代需求的産品和服務。

  四是支援老字號集合展示空間建設。鼓勵老字號聚集區建設,支援建設或升級改造老字號集合店。

  以上方向支援內容均包括裝修改造、軟硬體設備購置升級等。

  二、項目支援條件及標準

  1.老字號傳承發展項目申報主體應為經商務部認定的中華老字號企業或北京老字號協會認定的北京老字號企業(老字號集合展示空間建設項目的申報主體可為非老字號企業)。

  2.新建門店的證照取得日期和其他方向項目的建設時間均應在2022年1月1日(含)以後。

  3.旗艦店、創新概念店方向項目,對零售品牌創新店、概念店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餐飲品牌創新概念店,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20%,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援。

  開展直播銷售、直播場景化改造、直播軟硬體及相關信息化設備購置方向項目,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其他支援方向項目,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通知》執行時間

  《通知》執行時間為自《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項目申報時間為自《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止。

  (聯繫人:流通發展處 劉陽;聯繫電話:55579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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