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為指導和規範全市旅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旅游突發事件能力,保障旅游者生命、財産安全,促進旅游行業安全發展、高品質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辦法》《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結合本市旅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際,制定《北京市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北京市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北京市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二、起草過程
(一)調研階段。2022年1月,啟動《應急預案》調研工作,收集整理相關政策法規及文件資料,並多次與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就《應急預案》修訂工作進行了溝通協調。
(二)起草階段。2022年2月,開始《應急預案》起草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與應急處經過多輪研究修訂,2022年3月份形成《應急預案》(初稿),並經處務會集體研究討論,形成《應急預案》(徵求意見稿)。
(三)意見徵求階段。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分別徵求了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市交通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政府外辦(市政府港澳辦)、市臺辦、市體育局、市園林綠化局、市信訪辦、市氣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市交通運輸執法總隊、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公園管理中心、各區政府、各區文化和旅游局、局機關相關處室及業內專家和部分行業單位意見,形成《應急預案》(審議稿)。
(四)審議階段。2023年5月,市文化和旅游局召開局長辦公會,對《應急預案》(審議稿)進行集體研究審議,會議審議通過,《應急預案》以規範性文件的形式正式下發。
三、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共8章,分別為總則、組織機構與職責、監測與提示、應急處置、後期工作、應急保障、預案管理、附則與附件。
(一)總則。明確了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工作原則、事件分級五部分內容。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明確了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區應急機構、旅游經營者四部分內容。
(三)監測與提示。明確了監測研判、風險提示兩部分內容。
(四)應急處置。明確了資訊報送、先期處置、分級響應、現場指揮、資訊發佈與輿論引導、應急結束六部分內容。
(五)後期工作。明確了善後工作、保險理賠、調查與評估、監督與獎懲四部分內容。
(六)應急保障。明確了通信與資訊保障、資金保障、應急隊伍保障、應急場所保障、其他保障五部分內容。
(七)預案管理。明確了制定與備案、預案修訂、宣傳教育、培訓、應急演練五部分內容。
(八)附則與附件。明確了名詞解釋、本預案説明、附件三部分內容。
安全與應急處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