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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臺公積金階段性支援措施 受災較重職工可全額提取公積金餘額

日期:2023-08-08 09:33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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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7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幫扶救助受災企業及繳存職工給予階段性支援措施的通知》。根據《通知》,受災情影響較大、導致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的繳存職工,可全額提取本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餘額,應對暫時生活困難。階段性支援措施將執行至12月31日。

  《通知》適用於兩類人群或企業,一是受到涉雨涉汛災情影響,存在困難的繳存企業和職工;二是受災情影響一線搶險隊員、水務工作者、基層幹部等。受災企業和繳存職工提出申請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與所在區政府相關單位或街道鄉鎮政府對接核實。

  其中,對於受災情影響較大、導致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的繳存職工,可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餘額。申請提取職工應居住在災情發生地或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在災情發生地。例如,王先生家住門頭溝區,受災情影響,房屋破壞嚴重,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王先生目前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為9000元。經其居住地所在區政府相關單位或街道鄉鎮政府出具情況説明,證明其受災情況嚴重,王先生可在2023年8月至12月期間,攜帶身份證及相關情況説明,前往櫃檯辦理提取,最多提取8990元。

  另外,對於災情發生後自有住房暫不具備居住條件,需要租賃住房並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每月提取限額可調整為實際月租金,不受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無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繳存額限制。

  對於受災情影響的繳存職工、一線搶險隊員、水務工作者、基層幹部,如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也可按規定申請延長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

  根據《通知》,受災情影響無法按此前確定繳存比例繳存的單位,可根據經營情況自主調整繳存比例,最低可調整至5%。調整繳存比例後繳存仍有困難的單位,可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補繳承諾和補繳計劃,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單位職工可正常申請提取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斷繳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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