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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投資工業類項目“拿地即可開工”審批服務指引(試行)》簡明問答

日期:2023-05-23 15:22    來源: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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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投資工業類項目“拿地即可開工”審批服務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為落實《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北京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有關精神,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率,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切實加快産業項目落地實施,對社會投資工業類項目,按照“拿地即開工是常態,拿地不開工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進“拿地即可開工”常態化運作,制定本《指引》。

  2.“拿地即可開工”的定義是什麼?

  “拿地即可開工”是指利用工業用地成交確認前的準備階段,先行開展項目的各項準備工作,各審批部門通過靠前服務和業務協同,實現企業“摘地”後,10個工作日內辦結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且具備實質開工條件。

  3.《指引》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適用於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範圍內的社會投資工業類項目。項目以簽訂“入區協議”或其他等效力文件為準,意向地塊是具有獲批的亦莊新城街區控規或規劃綜合實施方案的工業用地,上述兩個條件需同時具備。

  4.擬拿地企業何時申請?

  擬拿地企業簽訂“入區協議”或其他等效力文件後,向行政審批局提交承諾書(詳見《指引》附件3),申請項目採用“拿地即可開工”模式。

  5.項目審批服務交底會何時組織?如何聯繫各審批事項的對接人?

  項目確定入區和選址後,行政審批局即可組織項目審批服務交底會,建立企業與審批事項經辦人的聯繫。

  6.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項目是否適用?

  適用於一般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的項目,且危險化學品庫房未單獨立項,不適用於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産、儲存的建設項目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産生的化工建設項目。

  7.《指引》的有效期是多久?

  本《指引》自2023年5月4日起實施,試行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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