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營商環境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壓減工程審批環節,降低市場主體投資成本,增加市場主體拿地選擇,加快項目落地達産,根據《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經開區制定了《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用地使用權帶設計方案供應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現就政策文件內主要內容進行解讀:
一、《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管理辦法》適用於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範圍內公開出讓的一類工業用地(M1)、工業研發用地(M4)和物流用地(W1)。
二、《管理辦法》的目標是什麼?
《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壓縮産業項目拿地後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時間周期。對於承諾按照入市設計方案建設的土地中標人或競得人,即可憑承諾書等要件材料在土地成交當日,依申請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管理辦法》中的入市設計方案是強制建設方案嗎?
答:入市設計方案僅作為中標人或競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的備選建設方案,非強制性建設方案。中標人或競得人未簽署承諾、不同意按照土地出讓方案中的入市設計方案進行建設的,可自行組織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後,報請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審查。
四、方案徵集階段對響應單位及響應方案有什麼要求?
答:響應徵集的設計單位應具有相應的工程設計資質,響應設計方案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規範要求。
五、該政策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答: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根據實施情況,適時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