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改革委10月31日對外發佈,2022年冬供暖季期間,北京市居民用電、氣、熱價格維持穩定,不作調整;執行居民價格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社區居委會等非居民用戶價格不作調整。非居民熱價不作調整。
市發改委同時發佈的《關於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顯示,根據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浮動情況,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3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
通知要求,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做好銷售銜接,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穩定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