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價格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11-15
  5. [成文日期] 2022-10-24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22〕1420號
  7. [廢止日期] 2023-11-19
  8. [發佈日期] 2022-10-3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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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浮動情況,現就調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3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調整後價格具體見附件。

  二、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相關規定,及時做好銷售銜接,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穩定供應。

  三、《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京發改〔2022〕196號)自2022年11月15日起廢止。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注:1.採暖季價格執行時間為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

  2.非採暖季價格自2023年3月16日起執行;

  3.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居民用氣價格繼續執行2.1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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